解放军军事法院下辖33个中级军事法院及基层军事法院,按区域设置

小圣杂谈 2023-10-02 11:56:56

和检察院系统一样,我国的法院系统也有地方系统和军队系统之分。目前,解放军共“面向全军、按照区域”设置有三个级别、共计34个军事法院,其中处于领导地位、且规格级别最高的是解放军军事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是正军级,隶属军委政法委,法院层级为“高级”,接受军委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双重领导(但以军委政法委领导为主,最高法主要是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而军改前,军事法院是按照“军区、军兵种和武警部队”等行政隶属关系进行设置的,也就是说原七大军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武警部队在军改前都设有本系统内的军事法院。但军改后,军事法院改为按区域设置,这也是军事司法体制调整的一项重要内容;例如只在各战区和总直属层级设立中级军事法院,在各任务区域则按需设立基层军事法院,并且实行垂直领导、垂直管理,统一管辖各区域内所有解放军现役部队及武警部队的司法案件。

目前,解放军军事法院往下共领导管理着7个中级军事法院,即“东部战区军事法院、南部战区军事法院、北部战区军事法院、中部战区军事法院、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法院、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法院以及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级别均为正师级。

各中级军事法院又下辖相应的基层军事法院,数量共计26个,级别既有副师级也有正团级,具体名单是:“上海军事法院、南京军事法院、杭州军事法院、合肥军事法院、福州军事法院;长沙军事法院、广州军事法院、南宁军事法院、海口军事法院、昆明军事法院和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成都军事法院、拉萨军事法院;兰州军事法院、西宁军事法院、乌鲁木齐军事法院;呼和浩特军事法院、沈阳军事法院、哈尔滨军事法院、济南军事法院;北京军事法院、石家庄军事法院、郑州军事法院、武汉军事法院、西安军事法院;以及解放军直属军事法院。”

解放军各级军事法院是我国设立在军队内部的司法审判机关,也属于我国的国家审判体系;每一位军事法院的法官,既是军官、也是法官,同样行使审判权,只是其管辖的对象是涉嫌犯罪的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归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人员以及涉及军事秘密的其他人员。此外,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法律骨干培训班、开通涉军维权热线等等也是解放军各级军事法院重点工作之一。

还需要指出的是,解放军军事法院系统与解放军军事检察院系统、军队保卫部门都是军队政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都是为强军兴军事业保驾护航的军队政法力量。

创作不易,欢迎点赞、关注、转发;转载请联系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 阅读:441

小圣杂谈

简介:一个热爱军事的普通人,用一己之见展一家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