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当小偷挨打后疯狂报复,1999年泉州市刘开军系列杀人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3-01 09:31:04

1999年9月21日清晨5时30分,福建泉州市南安市诗山镇红旗村“兴隆大厦”主人李祝佳十五岁的孙女李爱华从睡梦中醒来,住在这幢豪宅一楼偏房的她已习惯在这个时间醒来,因为爷爷通常准时在这个时间里起床打开收音机并开始在厅堂里做健身操,李爱华醒来时准能听到从厅堂里传来的收音机声音和保姆下楼在厨房里做饭的声响。可是,这一天她醒来时却没有听到往日熟悉的收音机声音,也没有听到任何声响,整个楼里特别地寂静。

李爱华觉得有些不对劲,她揉了揉眼睛,从床上起来穿上衣服来到厅堂;厅堂的大门掩着,她叫了一声“爷爷”,没人应答,眼睛四下扫了厅堂一圈,只见爷爷躺在厅堂的电视机前,浑身是血,她惊叫着冲上楼,推门进入103岁老祖母的房间,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再一看,老祖母和保姆都躺在床上,血从床上流到了地上……

一刻钟后,诗山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赶到现场,民警在封锁现场的同时向南安市局、泉州市指挥中心通报了案情。一个小时后,南安市公安局技侦人员和当地领导相继赶到了现场。

现场一片狼藉,一至三楼的十几间房间全部被凶手搜掠过,衣橱柜子抽屉全部被撬开,里面的东西翻扔了一地,凶手也许认为房主把钱藏在信封里,连信封也都不放过被撕成一条条。

三具尸体惨不忍睹,李祝佳身上被砍了5刀,致命的一刀在颈部,颈动脉喷出来的血溅得四处都是,老母亲身中8刀,保姆陈桂技身中6刀,她们显然都是睡在床上遭到凶手的突然袭击,现场没有反抗的痕迹。

案发当日,南安市公安局抽调了五十多名刑警打着背包进驻红旗村。一个由曾志敏局长亲自挂帅,副局长和刑警大队长任副组长的专案组迅速成立。

此案是南安市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恶性凶杀案。

此案性质定为杀人抢劫。通过对现场的勘察,认定受害者死亡时间为20日午夜零点左右,犯罪嫌疑人从大门直接进入案发现场,从十几间房间都被翻撬过的情况推测,嫌疑人在现场逗留的时间较长,作案工具是一把尖刀,作案者显然是有备而来,他带了手套,所以,现场没有留下明显痕迹。

根据死者家属提供,李祝佳手上的一只劳力士手表、三只戒指及随身携带的一只黑色皮包不见了,黑皮包里装有数千元现金,家中一部停放在厅堂里的女式自行车也不见了,现场失窃的还有一只手机、传呼机、两把雨伞和五块“纳爱斯”香皂。但奇怪的是,放在走廊上的一部价值四万元的摩托车却没被抢走,而且摩托车的钥匙就插在车上的电门上。

从这些细小的线索上可以得出这样的推断,凶手生活比较拮据,不会开摩托车,属于低档次一类,可能是较穷的当地人,也可能是外来的打工仔。

专案组在确定了侦破方向后,展开了大规模的排查布控工作,侦查范围由南安市扩展至邻近的永春县。他们分兵几路,白天发动群众,通报案情,明查暗访,不放过任何可疑的情况;晚上大家回来召开碰头会,互通案情,对获取的线索进行过滤分析研究。连日来,每位参战刑警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十八小时以上。

五天过去了,各路刑警反馈的线索一条条汇集,也一条条被否定。

就在这时,从石狮公安局反馈来一条消息,自7月20日至9月17日,石狮连续发生了四起持刀杀人案件,死3人伤2人,凶手作案时间均选择在午夜,死者的伤口与所采用的刀具与诗山惨案相似。不同之处是凶手在石狮作案没有戴手套,也没有抢劫任何东西。石狮警方发现一个姓“左”的嫌疑人,但经过大面积排查,始终找不到这个姓“左”的人。26日,群众向专案组提供了一个姓陈的嫌疑人,他雇用了一个“马仔”,“马仔”欠死者30万,李祝佳有可能是他杀的。很快地,专案组抓到了这个“马仔,”经审查,此人不具备作案条件。

一个星期过去了,仍然没有突破性的进展。专案组召开会议,重新排查,确定线索。

他们把目光再次锁定石狮反馈的那四起案件。

那四起案件是这样的:7月20日午夜,一名持刀男子窜入石狮市风里办事处新华街一私人诊所,窜入者举刀对着医生一阵砍杀,然后逃窜。医生被砍成重伤,事后这位幸存的医生回忆,凶手大约二十七八岁,身高一米七左右,偏瘦,肤色偏黑,右眼残疾,也许是出于职业的习惯,医生一眼就觉得这个人行为举止与常人不太一样,表情有些怪异,尤其是眼睛在脸上长得的位置和平常人有些不太一样,偏高,却相隔较宽;

7月25日午夜,石狮市振兴路振兴巷21号康盛服装厂三楼一间宿舍里,两名同宿在一起的一男一女被杀死在床上。据该服装厂老板反映,这两名男女均为四川打工者,是一对正在恋爱中的恋人。死者致命伤口都在颈部,为锐器砍杀,没有财物被盗迹象。据调查,案发当天凌晨三时左右,有一个光着上身、手里拿着衣服的男子从大门出去。这名男子曾于两天前来这里找工作,自称是南安姓“左”的,因为这个男子眼睛有些问题,所以特征明显;

同日,上午9时,正当刑警们在杀人现场进行紧张的调查工作时,石狮市公安局又接到一起报案,一位身上沾着血迹的男子窜人石狮市石泉路32号一居民家中,向在家的女主人询问四楼的服装厂是否还在招工?女主人告诉他,开服装厂的老板已搬走。该男子便向女主人借一百元钱,女主人说没有钱,该男子仍坚持要借五十元。女主人并不认识该男子,所以认为他有病不去理他,当她走进卫生间时,这名男子跟了进来,挥刀猛砍女主人的颈部,女主人奋力反抗大喊救命……搏斗中,该男子的手被刀子自伤,慌忙逃窜;

9月17日午夜,石狮市江兴服装厂二楼的宿舍里,突然窜入一持刀男子,当场砍死一14岁女孩,砍伤一人。

根据后两起幸存的目击者回忆,这位凶手与医生描绘的凶手相似。

专案组再次把这四起案件摆上了案情研究会,虽然凶手在这四起案件中作案时均没有戴手套,也没有抢走任何钱财,但是,作案的凶器及手段却是一样的。于是,专案组认为,凶手作案动机可能是报复泄恨,劫财并不是他的主要目的,加上四次作案三次是在午夜时间,所以,经过再次分析研究,专案组认为有可能是同一嫌疑人所为。泉州市公安局听取了他们对案情的汇报后,同意将这五起案件并案侦查。

石狮警方经过二个多月的侦查,全面掌握了这四起作案嫌疑人的情况,他们认为四起作案者同属一人。这个嫌疑人叫刘开军,此人28岁,三明市人。刘有一个姐姐嫁到诗山镇。

专案组当机立断,围绕此条线索展开调查!

29日,几条有价值的线索反馈上来了:

一是7月25日,也就是石狮发生第二起杀人案的那天,有人看到刘开军浑身是血的回到了诗山镇姐姐的家中住了一个星期;

二是刘开军不会骑摩托车;

三是刘开军的妹妹曾在“兴隆大厦”对面的一家工厂打工,刘曾找过她;

四是刘开军有一个女朋友住在德化县,长期在永顺打工。

种种迹象表明,刘开军就是此案的重大嫌疑人。

29日晚,曾志敏局长带领专案组的刑警赶往永春,在永春公安局领导、蓬壶派出所民警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找到了刘开军的妹夫家,得知其妹妹、妹夫在下洋一个煤矿打工,随后,专案组又挥师下洋。此时已是29日深夜,专案组分兵两组,一组查其妹夫的落脚点,一组转道德化县春美乡,查找刘开军的女朋友陈某某。陈某某父亲承认9月24日女儿和一名男子前来谈结婚之事。28日晚,陈某某又打电话到姐姐家里,要求父母不要管她的婚事。

案情渐渐明朗,调查步步进展,网在逐步收紧。

30日下午,专案组在刘开军可能出现的永春与下洋路段布下了抓捕之网。

晚上6时,一个手提布包,头戴草帽,帽沿几乎遮了大半个脸的神秘男子出现在下洋路口,专案组在调查中掌握到刘开军经常在下洋路边一个“IC”卡电话亭打电话给女友陈某某,陈某某在石狮一家工厂打工,工厂旁边恰好有家超市,所以刘经常通过超市与女友联系。

布控守候在下洋路口“IC”卡边的民警小徐,一眼便盯上了这个神秘的男人,只见这个男人并没有打电话,而是走到了一个专门用摩托车载客的驾驶员身边,“去石狮多少钱?”正当这个男人与驾驶员讨价还价时,小徐从他抬起的脸庞和声音确认此人就是刘开军。于是,小徐向身边的三个联防队员使了一个眼色,四个人上前把他逮了起来。

从他的提包里,搜出了一把带柄的尖刀,一副手套和一只劳力士手表及一盒药品。手表和药品后来经死者李祝佳的亲属确认,都是李祝佳生前使用的。

刘开军在审讯中,拒不承认杀人事实。

然而,对从他身上搜出来的赃物,他一会说是在路上捡的,一会说是摸奖得来的,就是不肯承认杀人的事。预审进行了两天,刘开军的情绪时而躁烦发火,时而阴沉缄默,典型的双重性格。预审人员不断变换心理攻坚战术,在第二天午夜,刘开军的精神防线终于崩溃了,不但坦白了9月19日午夜在诗山作案连杀三人的经过,还交待了石狮四起杀人案件均为他一人所为。

9月19日,刘开军戴着手套和尖砍刀,从石狮搭班车到诗山,刘先在公园转了几圈,当晚便溜至其妹去年打过工的工厂附近,工厂对面就是“兴隆大厦”,刘见李祝佳一人在厅堂里看电视,厅堂大门半掩着,选择对李祝佳下手,是一个月前就已预谋好了的。

刘开军的姐姐嫁到诗山后,他来过好几回,“兴隆大厦”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得知这家人很有钱,家里平时只住着三个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和一个小女孩,厅堂大门夜里不上锁,所以,这次刘开军是有备而来的,他之所以这次作案特意带了手套,是因为这次作案是在他姐姐的住地,这里的人多少认识他,害怕万一怀疑上他查他的指纹。前四次作案,对他来说都属流窜作案,所以他就无所谓戴不戴手套,他心里想,反正自己不是当地人,警察也查不到他的头上,是否留下指纹对他都不重要。

午夜时分,当他来到“兴隆大厦”的厅堂门口正要推门而入时,他本能地一摸身上的砍刀,没带柄的砍刀差点刺伤他的手,他打了一个激凌,想到行动时可能会象上一次那样误伤自己,便中止了行动,折回诗山的小公园里找了根棍子削了一个刀柄。削完后,他觉得人有些不舒服,便放弃了当夜的行动。

一直等到第二天午夜,刘再次来到了“兴隆大厦”的大门口,此时,李祝佳仍独自一人在看电视,厅堂的门半掩着,刘开军便冲了进去,挥砍刀对李一阵乱砍,正在二楼睡觉的老母亲和保姆听到了动静,在楼上问话,刘开军听到后,便窜上了二楼,对两位躺在床上的老人下了手。

杀死了三条人命后,刘开军来到楼下,他瞥了一眼偏房的门,只见李家小孙女的鞋子放在门口,他朝里探了一下头,见小女孩睡得很死,便放心地回到楼上,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搜掠起来,找了半天,始终没发现李家大笔的现金,刘开军见到柜子里有几个信封,以为里面可能放有存折或钱什么的,于是把这些信封全部拿出来一一撕开。整幢楼只剩下小女孩睡的偏房没搜、刘开军认为小孩的房间不会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便没有进去,于是,睡熟的小女孩才得以躲过了魔爪。

刘开军从死者身上拿走装有现金的手提包和手机、传呼机,两把雨伞和五块香皂;在出门时,他看到了停在走廊一边的摩托车,但因为他不会驾驶摩托车,所以,他就顺手骑了一辆自行车离开了现场。折回公园后,至凌晨才搭车返回石狮,途中,他把作案用的手套、皮鞋、自行车、血衣等物抛向稻田、民房、公园内,并将部分赃物分别藏匿起来。

根据他的交代,专案组从在公园、稻田等地找回了作案用的工具,并从大田等地提取了金戒指等赃物。

坦白交代完后,他竟倒在躺椅上睡得像死猪。

当预审人员叫醒他时,他揉着眼睛说,他还想睡,全然没有犯罪的感觉。

五起案件坦白清楚了,预审人员让他交待杀人的动机。

刘开军表情复杂而又阴晦地沉默了好一阵,“给我一支烟,可以吗?”预审人员递给了他一支烟。他连吸了几口,在捏灭烟蒂的时候,他的眼神释放着一种仇恨,此时的他全然没有刚才交待作案时的那种畏缩的犯罪感,“实话告诉你们吧,我杀人的动机是从7月9日那天产生的。”

他以一种扭曲的受害者的辩护心态向预审人员说起了发生在7月9日的一件事:

7月8日晚,我来到了以前曾打过工的石狮江兴服装厂,因为当时我所在的服装厂倒闭,我失去了工作,想到江兴找老板看看还需要不需要工人,因为当时我到的很晚,工厂已经下班了,我身上只有几块钱,住不起旅馆,便钻进了服装厂的库房找了个角落睡了下来,这个库房存放的是一些下脚布料,我以前在这里干活时进来过,知道大门有一条大缝,人可以钻进来。进来后,我就躺在下脚布料上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当我迷迷糊糊醒来时,发现老板拿着棍子向我冲来,原来是上班的工人们发现了在里面睡觉的我后去向老板报告,老板就把我当成了小偷一顿狠揍,我对老板说我不是小偷,但老板根本不听我的解释,当着许多工人的面边打边骂我是小偷。我被打得遍体鳞伤,让我心痛的伤不是肉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我恨老板,恨他不把我当个人看待,就在这一天,我发誓要报仇!也在这一天,我恨所有有钱的老板,也恨自己的贫穷。我发誓要找机会杀了江兴服装厂的老板!

这之后,我一直在寻找机会,但这个老板每天进出都有许多人在他身边,我等待了一个星期一直没找到机会。但是,我被打被骂成小偷的耻辱每天都在刺激着我,而且一天比一天强烈,再加上找不到工作没有钱。于是,我于7月25日午夜来到石狮市振兴路振兴巷21号康盛服装厂,便摸黑上了三楼,闯进了其中门没关严实的房间,房间有一男一女正在睡觉,我推门的声音惊醒了那女的,她从床上坐起来一脸吃惊地问我想干什么?这时睡在她身边的那个男的也醒了过来,我想也没想便举刀对他们一阵猛砍,把他们全砍倒在地上。血喷了我一身,我怕被人发现,便什么也没抢就出来逃走了,后来我又连续作了三次案。

9月17日,我又到了江兴服装厂,这次我是来杀老板的。但没想到老板命大,我没杀到他,只好把睡在他床上的14岁的女儿杀了。杀了他的女儿,我并没有马上离开现场,我知道老板早晚会回来,于是,我就守在二楼的楼梯口,老板回他的卧室必经过这个楼梯上来,等了一会,老板家里来了一个男子,我以为这个男子发现了我,便挥刀对他砍了一刀,这个男子一边喊人一边往外跑,我见事情已败露便逃离现场。但是,因为没杀了我想杀的老板,所以,我一直没从杀人的报复中解脱出来。于是,9月20日又在诗山闯进一家有钱的老板家杀了三个人。

他一口气说出了杀人的最初动机,他显得很亢奋,由于激动,他脖子上的青筋暴突五官扭曲得挪了位,连声音都变了调。

不久后,刘开军被判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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