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拐走15年案开庭,养母儿子谴责:不知恩图报

微笑以凉 2024-04-11 15:33:22

2008年6月27日,一个普通而悲伤的日子,蔡兴全的女儿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名中年妇女拐走。当时,4岁的蔡佳玲独自到商铺对面的商场找小伙伴玩耍,监控录像显示,一名妇女利用糖果作为诱饵,将她带出了商场。从此,蔡兴全一家踏上了漫长的寻女之路。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2023年3月,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高科技手段,终于在四川广安找到了蔡佳玲。3月20日,蔡兴全和家人与失散15年的女儿重逢。然而,这段团圆的背后,却隐藏着复杂的情感和法律纠葛。

蔡佳玲被拐案的嫌疑人张某君,将于2024年4月11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定于去年9月25日开庭,但因蔡佳玲在张某君儿子的要求下签署了一份谅解书后,她又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情况说明,否认此前签署的谅解书,希望法院依法处理,因此庭审延期。

张某君的儿子在与蔡佳玲的交流中,表现出强硬的态度,谴责蔡佳玲不知恩图报。这种态度不仅忽视了蔡佳玲作为受害者的感受,也忽略了她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权利和尊严。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看到了科技在打击犯罪中的重要作用,也见证了法律正义的实现。然而,案件背后所涉及的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问题,更值得我们深思。

首先,拐卖儿童的行为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无论任何理由都不能为其辩护。张某君的行为给蔡佳玲及其家庭带来了无法估量的伤害,这是不容忽视的。

其次,张某君儿子的态度反映了一些人对于拐卖儿童行为的误解。他们忽视了受害者的感受,错误地将犯罪行为视为“养育”。这种观念是极其错误的,必须通过法律教育和社会宣传来纠正。

最后,对于受害者蔡佳玲,社会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支持。她的心理恢复和生活重建需要时间和帮助,我们应当为她提供一个安全、理解的环境,帮助她走出阴影,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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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以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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