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许多酷刑,但其中影响力最大的当属凌迟之刑了,因为被判凌迟之人需要在清醒的状态下看着自己的身体被一点点切掉。
这个过程带来的恐惧和绝望是其他酷刑所难以比拟的,汉语中甚至还出现了“千刀万剐”这样的专门词汇,来描述这种刑罚。
古代只有犯下重罪之人才会被判处凌迟之刑,由于其行刑繁琐且影响力极大,因此朝廷在量刑的时候非常谨慎,随着西方思潮的涌入,这个刑罚最终在1905年被彻底废止。
而当时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判凌迟处死的罪犯还被关押在狱中,但他并没有因为这次废止逃过一劫,最终还是在菜市口被凌迟处死,这都是因为他犯下的罪行实在令人发指,而他就是王维勤。
王维勤是抚宁县周各庄人,这是一个多姓人家混居的村落,其中以王维勤所在的王家势力最为强大,这和王维勤的身份密不可分,他在之前的科举考试中高中举人,成为了一名候补县令,其背后潜在的政治资源让他在当地很有威望。
他的哥哥和族弟分别是当地的会首和衙役,也掌控着不少社会资源,这让王维勤俨然成为当地一霸。
1899年7月,周各庄遭遇了连续降雨,庄中农户李超家的猪圈墙壁被冲倒,一头猪随后跑到了王家,最终被王维勤下令杀死。
之后王维勤不但没有给李家一点猪肉,还派人告诉李家这头猪踩坏了自己地里的苗,要他们尽快赔偿。
李家自然不愿意吃这个亏,但王维勤随后竟联系抚宁县令将李超的父亲逮捕入狱,将其诬陷为匪徒,希望借此逼迫李家缴纳赔偿金。
李超得知此事后担心自己也会被抓走,便偷偷离开了家,为了弄清情况,其妻子李马氏决定去王家问问清楚。
在李马氏到来之后,王维勤不但不与她正面沟通,反而开始调戏有孕在身的李马氏。
李马氏当即破口大骂,没想到这竟招来了王维勤的鞭打,最终李马氏不堪受辱自尽身亡,闹出一尸两命的惨剧。
后来为了平息李家的怒火,王维勤拿出了两千七百吊钱进行赔偿,又做了一块石碑送到了坟前,但王维勤在送葬的时候并没有身着孝服,这让李家十分不满,两家的仇恨不但没有消解反而越来越深。
1900年年底抚宁县出现了大量盗匪,而此时河北一带正被英军管辖,当地官员无奈之下只得请求英军出面剿匪,而王维勤则被安排了粮草供应的差事。
有了英国人撑腰之后,王维勤决定开始实施自己的复仇计划。
1901年3月初,他将李超和他的弟弟李芝,先后骗到了自己族弟王奇家的门前。
随后被王氏族人用刀分别杀死,由于当时身为衙役的王奇在为英国人办事,其家门口悬挂了一面英国国旗,即使村民们看到了这出惨案,也不敢前去报官。
随后他们又将李氏兄弟的母亲孩子全部杀害,那些被害的孩子都不到十岁,最小的更是只有三岁,还有一些与他们关系亲密的李氏族人也惨遭毒手。
最终有十二人,惨死于王维勤的刀下。
但李芝的妻子小李马氏(与李超妻子区分)却逃过了一劫,这不是因为其和王氏有什么勾结,而是王维勤听说李芝之前曾经说过自己妻子相貌丑陋,因此他觉得两人肯定关系不佳,小李马氏不可能为夫家报仇,与其杀死她不如卖给人贩子,这样还能再赚一笔。
但没等王维勤找到买家,小李马氏就从王家逃脱了,随后其便开始了报官之路。
起初他向县令和知府反映了自己家惨遭王家灭门的情况,但这些地方官员大多和王维勤沆瀣一气,想尽办法为王维勤开脱。
由于当时没有人替被害者收尸,导致尸体难以辨认,他们就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小李马氏的上诉。
此外王维勤还诬陷李家与盗匪勾结,并称自己杀死李家族人是为了履行守卫村镇的职责,这让那些支持小李马氏上告的人,都成了潜在的“盗匪同党”。
为了保全自身,他们都与小李马氏划清了关系。
与此同时王维勤还找到了李超的父亲,并给了他五千吊钱,还让其管着小李马氏让她别再想着告状了,见老人收了钱,王维勤才终于放了心。
但他显然小瞧了小李马氏的决心,她看出来地方官员都是王维勤的同党,于是她只身一人离家,踏上了前往北京的上诉之路。
1903年年底,在到达北京后她不知道要去哪里告状,最终误打误撞的将状纸投到了新成立的工巡总局。
工巡总局是晚清时期新成立的衙门,其和如今的警察局类似,但主要负责处理对外案件,因此该衙门本不应接受小李马氏的状纸。
但巧合的是当时该部门的负责人正在家丁忧,代理负责人对于衙门事务显然更加上心,生怕出现纰漏。
因此其最终还是阅读了状纸上的内容,而王维勤等人的罪行令该官员深感震惊,为此他连夜提审了小李马氏,并基本弄清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但还没等他派人去抓捕王维勤,人犯便自己送上了门,原来他听说小李马氏去了京城,便带人前来追赶,想要与其“私了”,不想还是慢了一步。
后面参与此案的其他共犯也相继落网,由于案件性质恶劣,主犯王维勤最终被判处凌迟处死,其余从犯也多被判以斩首之刑。
但随后的1904年秋天,会举行慈禧的七十岁大寿,因此秋后的处决被暂停,王维勤得以熬过了一个冬天。
1905年,清廷决定废除凌迟之刑以提升自身形象,但王维勤实在罪大恶极,因此清廷破例在4月份实行了凌迟之刑。
不到一个月后,正式废除凌迟的公文发布,王维勤就这样成了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的犯人。
确实应该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