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拘!天津一职业学校男厕伤害案不存在聚众斗殴!教育部门出禁令

资讯超市 2024-05-16 10: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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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天下5月16日天津快讯 一直以来,孩子都被视作祖国的未来。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早已成为社会的共识。特别是对于发生在未成年群体中各类问题,始终保持高度关切的态度。然而,连日来却在网络上曝出,天津东丽区某职业学校男厕内发生一起涉“校园欺凌”致伤的消息,一时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当地警方及时介入给予处置。

“民声君”今天(16日)上午从天津警方了解到,针对互联网上出现东丽区“一男孩遭6人围殴吐血住院”的信息,经查,5月13日10时许,在东丽区某中等职业学校男厕所内,该校学生焦某某(男,16岁)与同学李某某(男,17岁)因琐事发生争执,互相进行殴打,造成双方轻微受伤。当日,公安机关已受理为治安案件,并依法开展调查。

据警方介绍,日前,公安机关分别对焦某某、李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网传多人殴打一人、聚众斗殴等情况不属实。同时,也希望广大网民朋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另据本栏目从教育部办公厅获悉,该办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对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工作目标、规范整治重点、实施步骤、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中同时包括,严禁校园内发生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或教师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

早在2021年6月1日,教育部便颁布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其中明确学生欺凌的概念,强调主体上的特定性、主观上的故意性、后果上的伤害性,把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学生间正常的嬉闹等区别开来。明确学生欺凌的行为表现,归纳了侵犯身体、侮辱人格、侵犯财产、恶意排斥、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等五类欺凌行为。建立学生欺凌预防机制,规定学生欺凌教育制度和调查评估制度。

耐人寻味之处在于,就在该规定颁布的前一天(2021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举行的介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时任该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便表示,2018年至2020年,不批捕4.7万人,不起诉2.8万人;对罪行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宽容不纵容,批捕涉罪未成年人8.4万人,起诉11.6万人。而根据“两法”有关规定,该院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送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绝不能“一放了之”。

针对不时曝出的涉未成年人伤害案事件,其实早在今年(2024年)3月下旬,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检察机关调研组,赴宁夏基层调研时便强调,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深化综合履职,以检察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携手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责编/翔宇)

*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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