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暗之火》大结局出乎意料

樱洛知 2024-05-15 22:03:50

看到十几集的时候,觉得这部剧太过啰嗦,一个案件引发的剧有28集,很多情节反反复复,但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还是拖拖拉拉看了下去,实际上这部剧12集即可。

大结局正如导演采访中所说“出乎意料”,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出乎意料。徐毅后背上的一刀不是致命伤,是南雅出于正当防卫刺伤的,徐毅胸口前的致命伤则是徐毅自己握着南雅的手刺进去的。一方面是因为大桥案败露,他不想进监狱(本来是准备逃走的,但是被女主继母胡秀挑拨发疯),另一方面是也想让南雅尝尝杀人、和自己一样下地狱的感觉。

男主周洛这个大聪明觉得南雅说是徐毅握着自己的手杀了徐毅的话没有人相信,就布置现场,为了伪造案发时间,还扮成徐毅和南雅去江边上演了一出家暴,将案件伪装成比较明显的正当防卫案。他们去江边演戏就不会有人发现了吗?结果也是确实被人看到了。一个谎言要用无数谎言去圆。他们的说辞一次次被推翻,聪明反被聪明误。本来一个好好的徐毅自杀案,被他们复杂化。有人说在当时的背景下,很难被认定正当防卫。这是必然的,但在剧情设定中,刚开始按照男主的证词,由于女主长期被家暴,加之上面和妇联对案件都很重视,女主就快要被当成典型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了,所以关于女主对徐毅后背刺的一刀在当时认定为正当防卫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徐毅胸口的致命伤,在法医再次检验时,已经发现了有刀在伤口被推拉的痕迹,如果男女主按照真实情况去说明,言辞和实物证据相符,是会被相信的。

大结局南雅被判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年后由于重要证物磁带被修复南雅被改判;周洛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个人觉得不是妨害作证罪,而是伪证罪)、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刘勋、陈玲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林方路在前两次即将以“南雅正当防卫”结案时都表示出了质疑,但在南雅最后承认是自己杀了徐毅,并利用周洛,算准了他会来的时间让他恰好看见自己“正当防卫”时却没有了意见,哪怕和他们已掌握的证据有些出入。其实他心里应该也是有疑惑的,不然不会在六年后还关心南雅一案中磁带的修复问题,后来靠着新证据,南亚被改判,但是这次他没有提出来。而且,南雅最后来认罪,也是林方路利用陈玲骗南雅周洛已经认罪了。正如陈副队所说,林方路刚来时说自己办案子不靠直觉,靠忍耐,但在他看来林方路现在办案不像是靠忍耐,而是靠赌。林方路自己也承认,自己赌的不是陈玲,赌的是南雅和周洛的感情。

看《微暗之火》前几集时,对这部剧期待满满,可是还是烂尾了,现在的剧剧本很有问题。按照女主南雅前期的人设,她曾多次尝试过自救,她在听到自己被人议论时,会假装篮子里的菜掉落,把对方的裙摆扣在椅子上,让对方出糗,她曾说:“为什么我就只能活在阴暗的角落,这难道公平吗?”“我不能死,该死的人是他们!”这样的一个人不像是会在被徐毅握着手刺向自己后哭哭啼啼的人,反而会是多年蛰伏、谋划,向那些曾经欺负自己的人复仇,首当其冲的就是曾经强奸过自己的继兄胡立帆、多次家暴自己的徐毅,和总是挑事的继母胡秀。女主最后在警局承认的自己利用周洛作证也更符合她的行为逻辑。

虽然理解这样可能不容易过审,但是还是希望电视剧可以有逻辑。

另外,有没有人觉得,抛开滤镜,周洛和徐毅很像,都是那么偏执,连和女主在一起的方式都有些像。为了女主,他放弃了自己的大好前途,没有上成大学,出狱后在镇上开了一家网吧,带着南雅的女儿宛湾生活。多年后,面对不如意,他会像徐毅当初那样将一切不如意都归于南雅身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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