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立法禁止吃狗肉是否合理?

阿斗观 2024-01-23 12:36:39

韩国近日通过有关禁食狗肉的法案,禁止以食用为目的饲养、增殖、宰杀犬只,以及流通、贩卖犬只和狗肉加工食品的行为。草案规定,以食用为目的宰杀犬只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通过立法禁食狗肉,在我国也有很高的呼声。我希望这种事情不要在我们国家发生,我强烈反对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禁食狗肉。

一、有人认为狗是人类的朋友,因此应该禁止吃狗肉。

我认为除了人以外,任何动物都不能被赋予超然于其他动物的地位,其他所有动物应该都是一视同仁的。

诚然随着养宠物狗的人日渐增多,越来越多的人把犬类当做朋友甚至家人,心理上不能接受吃狗肉,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同样有很多人不这么认为,他们爱吃狗肉,这是他们天然的权利。

因为一部分人的喜好,去剥夺另一部分人的权利,如果这样的法案通过,代表着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的霸凌,这不符合法律原则。

如果吃狗肉被法律禁止了,那么有人养宠物猪,是否可以要求立法禁食猪肉?有人养宠物鸭,是否可以要求立法禁食鸭肉?

二、有人说很多狗肉来源不正规,很多是偷来的宠物狗。

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但是不能成为禁食狗肉的理由,就好比以前偷电瓶车的小偷很多,但不能因此禁止骑行电瓶车。

我当然反对偷狗,这是盗窃罪的范畴,应该坚决依法打击。

由于宠物狗的特殊性,宠物狗被偷而烹食,导致狗主人伤心,我非常支持要求罪犯赔偿精神损失费。

因此,我支持发展正规的养殖产业链,来保证狗肉来源的合法性。

三、有人说吃狗肉是残忍的不文明的行为,发达国家都不吃狗肉。

这明显是陷入西方的话语体系,背后是西方的话语霸权,打压其他国家的工具。关键是很多人还就吃这一套。

但是文明的标准不应该只由西方国家定义,各国的文化本就不同,尊重不同国家的风俗,而不是随意扣帽子。

要说残忍,哪有法国肥鹅肝生产过程残忍,哪有西班牙斗牛残忍。

四、我支持普惠的动物保护法案,例如反虐待动物法。

但是这很难有操作性,例如很多人将绑好的螃蟹活活蒸熟,这是妥妥的虐待动物。是否应该界定为违法呢?

我曾经听说有个国家,有餐馆将活虾放在冰上保鲜,结果涉嫌虐待动物被罚款,理由是这让虾痛苦。

通过这样的法律,按照这样的力度去执法,恐怕在我国的条件还远不成熟。

如果以后我们国家爱狗的人越来越多,吃狗肉的人越来越少,狗肉的市场越来越小,直到消失,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个过程绝不能是强制性的,更不能有人以反对吃狗肉为由头去伤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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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斗观

简介:一根会思想的苇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