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以下执行悬赏公告,内容如下: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1)豫01执恢455号
本院在执行北京环球百老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郑州守望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书面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以下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郑州守望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26号未来国际2号楼2单元7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3M4F4L。
法定代表人:赵卫明,总经理。
被执行人:赵卫明,男,汉族,1990年2月5日生,住河南省叶县龙泉乡辛单庄单庄单西组,身份证号:41042219900205553X。
悬赏金额:凡举报被执行人赵卫明行踪或去向的,一经查实并采取司法拘留的悬赏金额1万元,凡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线索的,经法院查证属实并通过该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最终被执行财产金额超过20万元的,申请人同意向提供的单位和个人即时支付执行到位金额最低5万元最高10%的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时止。
悬赏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举报电话:0371-69520606、18595677765。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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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凤凰网河南 编辑:张弦(声明:“河南法制报”微信公众号所刊载文字或图片,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郑州中院,公正司法,严惩失信人,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