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生育津贴报销问题,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最新回复来了

济宁名城事 2024-04-17 11:25:49

近日,济宁名城事小编相关渠道获悉,有网友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询问关于生育津贴报销的相关问题,网友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那么从哪里能看到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医保打卡的生育津贴是按98天计算吗?多出来的60天产假工资怎么领取?目前生育津贴报销是否免申即享?是否还需要个人提交资料?还是直接在出院时联网结算?

对于网友关注的问题,医疗保障局回复表示,单位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需要在单位人力资源处了解(为单位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法发〔2019〕12号)中规定,职工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参保人在济宁市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时即可享受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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