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进入看守所只确定为刑事拘留,是一种最主要的刑事强制手段,有在3天内、七天内,30天内,甚至37内压哨出来的可能性,离有罪八杆子打不着!
2.进入看守所超过37天出不来,不幸被逮捕,意味着己正式进入司法程序第一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一旦逮捕后,刑事侦查因案件大小根据侦查条件可以有好几个月,有些案件侦查终结,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可以不移送检查院审查起诉,仍然有出来的可能,离有罪还差老远呢
3.进入看守所几个月,侦查终结,案卷移送检察院,进入司法程序第二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将免予起诉,就可以出来,不会确定罪名!
4.进入看守所好几个月,经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案件移交法院,进入司法程序第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未经法院审判都不得确定有罪,法院开庭审判,依然有犯罪轻微,情节不严重,可以判处管制和拘役,拘役是刑事处罚,通常不认为有罪,有罪是指有相应刑法罪名判处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 。
总之,进入看守所后,只要法院不判处有期及以上徒刑,并不认为是有罪判了刑!据有经验知情人士推测,进入看守所的大部分人都能出来,只有少部分人因被判刑确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