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身自好”是一句汉语成语,最早出自《孟子·万章上》一文中,后来,广为流传。
所谓的“洁身自好”是指保持自身清白,不与他人同流合污。
据称,这句成语还是有典故的呢!其典故是这样的:
孟子有个很聪慧的学生叫万章,一生追随孟子,对孟子不离不弃,深得孟子的喜爱。
有一次,万章问自己的老师孟子:“伊尹(商朝最早的丞相)是怎么入朝做官的?民间有种说法:说是伊尹精心烹制了一种羹汤,请商汤王品尝,商汤王品尝后觉得味道很好,于是,觉得心里非常高兴,而在高兴的情况下,伊尹便借机用调和五味的道理说明了自己悟出的治国之道,从而得到了商汤王的赏识,便被商汤王破格提拔为丞相了。请问老师,这种说法属实吗?”
孟子一方面回答:“没有这种事情”,另一方面称赞伊尹是一个“洁身自好”的圣人,你不要被民间议论带偏了,你也要学会“洁身自好”,以便使自己有所成就。
一位资深网友称,“洁身自好”是一种品德,但凡“洁身自好”者,都不会招惹任何是非,是能够平安地度过每一天的。
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总是会有那么一些人不愿意“洁身自好”,从而导致他们遭遇了种种不堪呢!
这不,就在4月30日,江苏苏州居然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
事件4月30日,苏州网友陈某在网络上上传了一段视频,视频显示:一年轻靓丽的女子,被绑缚在位于苏州工业园的一座桥上,女子的头部不但有血迹渗出,而且,女子还被冻得瑟瑟发抖。
网友陈某称,他是早上跑步时发现该女子的,后来,有热心市民给女子披了一件羽绒服,同时,还有热心市民分别报了警并拨打了急救电话。
网友陈某接着称,从相貌上来看,该女子的年龄并不大,而且,该女子长得还比较漂亮,妆容很精致。当围观的市民看到这一幕后,大家都在猜测该女子是否遭遇了家暴,是不是被狠心的丈夫绑缚在了桥上。
而正在围观的市民纷纷猜测该女子是否遭遇了家暴时,有知情人悄悄说:“该女子是与已婚男同事在宾馆里开了房,后来,男同事的老婆知道了。于是,男同事的老婆叫了几个人一直在某宾馆的楼下守到了半夜,待这位女子从宾馆里出来后,先是对该女子进行了暴打,然后又将该女子拉到桥上绑缚在了桥栏杆上了。”
以上所述,就是这一事件的一个大致过程了。
当众多网友知悉这一事件后,网友们便纷纷地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声音网友叽叽歪歪:如果知情人所说是真的,女子同事老婆的麻烦可就大了,尽管该女子的行为应当受到谴责,但女子同事的老婆已经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侮辱等多项罪名了,弄不好,还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呢!
网友青春之歌:女子同事的老婆没有管好自己的渣男老公,还打人家女子、侮辱人家女子,这样一来,女子同事的老婆估计要承担法律责任了呢!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老胡观点做人一定要有理智。
老胡认为:假如爆料人的爆料是真的,从道义上来讲,该女子应该受到道德上的谴责,毕竟,她在不理智的情况下与同事开了房,是极端错误的!而女子同事老婆的做法显然也是不理智的,毕竟,这种随意殴打、绑缚他人的方法是违法的,一旦该女子追究,其同事的老婆就有可能被法律追究了呢!基于此,老胡觉得,无论是谁,也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有理智,否则,等待自己的结果也许会很严重呢!
这是净化社会风气,再特么不知羞耻
这已经属于刑事了,还有人格侮辱,这罪名够大
恢复通奸罪就行了
涉嫌犯罪,是公诉事件了
等着被判刑吧,故意伤害
不应该,男女都绑上吗,公平对待[笑着哭]
我就这样说吧,如果要追究,起码3年。还要加赔偿金,帮忙的那几个人最少拘留半个月加赔偿金,这女的同意和解才行,不然全部都要遭判刑。
假如是女人这样,也不能怪人家女的,要怪就怪你自己男人,自己男人都管不好,一个巴掌拍不响,你应该叫自己男人管好,应该把这些人拉出去直接枪毙,简直没王法。
那女活该
无论如何,都不应该以犯法的手段去对付违法的或者违背道德伦理的人和事。否则,害人又害己。
通奸双方都捉去浸猪笼吧。
这样的女人就应该千刀万剐
不自重,活该!在旧时,是要沉猪笼的。
破坏别人家庭道德败坏!女人憾维辛福和家庭没错,正当防卫!
管不好自己的渣男老公,如此这般对一个女人这样,已涉及到犯罪,渣男妻可能会被判刑!
涉及犯罪,进去后,女子顺利转正
把通奸罪恢复,且判死!男女都一样!看看还有没有这种事情发生?
打小三,护渣男。所以渣男不绝。
强烈建议恢复通奸罪,净化社会环境。
你如果把自己老公绑在那里,多数人都会支持你!你绑这个女人就犯罪了,而且说不定是你老公欺骗别人感情呢?就你这行为,你老公出去偷,也说得过去[得瑟]
过去都是浸猪笼。
这女的要是有老公她老公也把那男绑了打一顿就扯平了
到底是什么情况,还不知道呢!别再当法官了…
多管闲事,盖啥衣服?要让她出名!
这个老婆应该把自己老公绑在桥上,比较合理
下辈子,应该不会再通奸了吧
恢复侵猪笼!
男子老婆吃牢饭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了,无意中成全了这对野鸳鸯。[呲牙笑]
这要是女的老公干的,女权又要说话了[得瑟]
该
按照现行法律,这女的不犯法,反倒是绑她的人已经触犯法律。
别再乱传了,早就辟谣了!苏州4月30号早就绿荫葱葱了,而且现在都穿短袖,不明就里乱传播谣言放心被叔叔喊去喝茶!
[沙发][沙发]你们倒是说说该怎么做?[沙发][沙发]法律不管,网友指责原配过分[沙发][沙发]偷情者不要脸,还跟受害者似的
出轨 偷情 养小三 证据确凿 应该有净身出户之罪,试问还有几个人敢?
其实应该把男的绑上,算家暴
处理有问题,根源在渣男
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渣女呢!
现在看来爬山报警太高明了
不管未婚还是已婚,不爱了就放手,给彼此一个体面,不要让结局如此不堪,男女都一样,也就不会伤害你我他(她)了
管不住自己老公,却去伤害自己同类,这种就该牢底坐穿!
古代是要浸猪笼的
打完就放了得了,她又不敢报警,这下闹大了,要踩缝纫机的
两点:一,你觉得该对吧?没意见。二,这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爆出来后,即使当事人不追求,检察机关也会提起公诉。强调一下,一,二两点不冲突,并存的。
直接浸猪笼
非法绑架罪判处三年
县太爷判决:已婚男同事全责以两女子的罪刑相加判处(女同事不知男已婚判男同事无期),女同事判三年(知男已婚),或获赔精神损失费男同事当年工资ⅹ20(不知已婚),绑人女子判3年,打一顿可以,示众有伤风化,有本事把自家男人太监处理
就想知道那位夫人怎么样了
不管什么原因,违法就是违法。非法拘禁加故意伤害,要进去呆段时间了。
这事什么事啊,不打自己老公,打小三?最坏的不是自己的男人吗?为什么每次捉奸都是打外人?虽然我是男人,
应该报警当场抓奸!
一定要明确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一定要知道自己拥有的民事权利,一定要懂得配偶的独立人权,一定不要认为配偶是你的私人财产。
那个男的在偷着乐
野死,活该。如果男子妻子能用合法把她搞成这样那更野死。
如果是这样的话,拘留判刑少不了,这是危害人身安全
凭什么对小仙女做这样的事情,不就是婚外恋吗?又不犯法[得瑟]
这样做是要坐牢的
我都很女同事开过几次了。
活该,没搞死算好的
放在自由世界。这属于个人性权利,虽不提倡但应尊重。男人老婆显然应吃官司。你高兴不高兴都是这个理。
哈哈,都是冲动惹的祸,追根到底对错两字很难说得清楚
此女的威水事,也太光宗耀祖了吧??
打人的,被打的都贱。要打就先把自己老公打了。
被处理的该是那个男的,
写这些淫男乱女的文章请不要拉上孟子,不过可以拉上老子[得瑟]
一起打呀 分的家里家外 专打外人[汗]
有史以来最令人讨厌的一件羽绒服
这女子如果是单身,为什么半夜还要出宾馆。
男的也要一起绑过来吧,一视同仁
在古代这是要浸猪笼的,这个好多了[滑稽笑]
双方都是送人都没人要的货色
这叫正当防卫,以前都是要浸猪笼的
第三者也会对人造成精神伤害,这也是犯罪
通奸罪
犯法了,非法拘禁
谁干的要做几年牢了
为了一时爽 这下亲戚朋友都不待见了
特么的,谁披的外衣[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还有我看一个个的说老婆犯法,但是我觉得这是好事,治治这该死的风气
希望你们睁眼看世界
这个不是同情小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
打一顿就轻了,古代需要浸猪笼的
真特码的多管闲事,是哪个让你给她披上羽绒服的!!!![单身狗][单身狗][单身狗][单身狗]
三年起吧
她有再大错误 也不至于让你去犯罪! 人格侮辱罪 故意伤害罪!
科普一下,婚姻法(5月1日),过错方失去财产权,及财产分配权。大白话:财产归女方,。。。小三与男的,什么都没有了,还必须付钱,抚养小孩。
而且会搞出人命的。这几天太冷了。
几小时前一股暖流震软身,几小时后在桥上让她吹吹冷风,变硬清醒有何不可?最为难的是她老公怎好意思为她唯权。
没上热搜就奇怪了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应该把渣男信息公布出来,不管女孩对错你终究是欺骗了人家感情而且又如此不负责
这种女人短命
过程一时爽,过后危害大[点赞]
不能过就离,没必要偷。
没扔到河里喂鱼已经不错了!
你能管住自己老公/老婆吗?
我想说的是:洁身自爱!没有前因,哪来的后果。何为法?设身置换,匡扶正义!
这女的在家庭圈和同事圈应该出名了
还是恢复浸猪笼吧!
有被已婚渣男欺骗过的可以点个赞吧!为何没有人没有人骂渣男呢?说自己单身欺骗单纯女生的渣男应该如何处理的好呢?
应当恢复浸猪笼[呲牙笑]
应该俩一起邦纳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