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流】办证更便利更高效!江苏残疾人证管理新政出炉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24-03-07 18:00:39

3月6日,江苏省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工作任务部署会在徐州召开,对全面实施《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动员部署。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也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升为残疾人服务能力水平,江苏省残联、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对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联合出台《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将于2024年4月1日正式实施。

《细则》优化了残疾人证申请受理、残疾评定、制证发放的流程,精简了办理步骤,压缩了办证时间,明确要求残疾人证新办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办结。《细则》实施后,残疾人证办理将更加快捷,残疾人享受各项惠残助残政策将更加及时。

为丰富便民惠残服务方式,推进从传统单一的点式办理向多渠道服务转变,《细则》对开展申请上门评残、异地申请评残服务事项进行了明确。行动不便、确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可申请上门评残,经县级残联审核通过后,由指定残疾评定机构开展上门评残服务。残疾人证相关事项均可异地办理,申请人提供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及办理业务所需的相关材料,由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受理,残疾人证由户籍地残联制作发放。《细则》要求,县级残联应通过网络平台、服务大厅等线上、线下方式公布残疾人证事项办理服务指南,推进建立预约办、上门办、集成办、掌上办、一件事一次办等服务机制。残疾人证办理服务窗口应建立完善无障碍设施环境,配备身份信息采集终端、照片采集设备、打印复印、高拍仪等设备,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

针对部分因病因伤致残无法通过医疗手段恢复身体机能的人员,《细则》放宽了残疾人证申领条件限制,将过去“因病致残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调整为“因疾病、外伤、中毒等原因致视力、听力、肢体、智力障碍”康复期的时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同时列举了喉部切除术后、因遗传、先天因素导致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不受康复期限制的种类。

残疾人证申请人或残疾等级变更申请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经设区市重新评定后,如仍有异议的,可申请到省级残疾评定定点医院进行终评。《细则》明确,经设区市残联同意后,上报省残疾评定工作委员会,由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该评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来源 :新华日报 编辑:宣佳 审核:张雪飞、张競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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