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腐败的黑暗之路:河北省委常委张越的堕落与审判

青史浪子 2023-06-28 08:36:37

张越,男,汉族,1961年6月生,山东广饶人。他于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0月开始参加工作。他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获得在职研究生学历,还拥有中国科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并担任助理研究员。曾任河北省委常委和政法委书记。

在他的人物履历中,他先后担任过多个职位。他从1979年10月到1980年8月在北京市公安学校学习,之后在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担任民警。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先后在北京市公安局的不同部门工作,担任审查科民警、副科长、副科级干部和五科副科长等职务。他还担任过北京市公安局一处的副处长和处长,以及北京市公安局的局长助理和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等职位。在此期间,他还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和中国科学院进行进修学习。

2003年11月至2007年12月,张越担任公安部二十六局的局长,期间还在中国科学院攻读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之后,他转任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和河北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他在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的职位上任期最长,从2008年12月到2013年8月担任。

然而,2016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张越涉嫌严重违纪,并接受组织调查。随后,中央组织部证实了这一消息,并决定免去张越的领导职务。经过调查,发现张越违反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擅离职守,对抗组织审查,参与迷信活动。他还违反了组织纪律,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和岗位调整谋利益。此外,他还违反了廉洁纪律,接受宴请、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打高尔夫球,收受礼金礼品,以及从事权色钱色交易。他还违反了工作纪律,利用职权干预工程项目。他过着奢靡的生活,沉溺享乐。他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私利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最终,张越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于2018年7月被判处受贿罪刑期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这个案例再次凸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力度。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廉洁自律、恪守职责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坚守廉洁底线,秉持公正正直的原则,才能不辜负人民的期望,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19 阅读:6184

青史浪子

简介:听说~浪子回头金不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