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社转发重要解答,事关养老金、社保问题,挺重要的,看看

小强财艺 2024-05-08 18:33:24

社保纠纷是一件令人心烦意乱的事情,有些人的社保权益被侵犯,但是因为自感维权困难而放弃维权,有些人想维权,又为找不对路子而烦恼。如果在社保纠纷方面,有相关指引性文件,让大家有个参考指南,将让大家在争取权益的路上少走弯路。近日,北京就发布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文件,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养老金、社保问题,我看了看,感觉相关内容挺重要的,相信能给那些遇到解答中的问题有关当事人以正确引导,帮助自己维权,明白该怎么做,下面就具体看看。

北京人社转发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内容涉及社保、养老金

4月30日,北京人社局在官方网站上转发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内容涵盖了劳动争议的内容很多,涉及方方面面么,内容比较具体,其中有部分内容涉及社保、养老金。比如,涉及社保纠纷的受理范围,档案丢失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等。

由于是权威部门发布的解答,权威性不容易质疑,该争议案件解答,已经于2024年3月8日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第9次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

可以说,这个解答内容,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有关各方遇到类似问题进行处理的指导性文件,也是给予广大涉事方一个“明白卡”,遇到什么样的问题,该怎么解决,只要解答中有相关内容,都可以按照解答中的内容进行处理。

下面就介绍该解答涉及的有关社保、养老金方面的纠纷,该如何解决的问题。

第一,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社保纠纷

现实生活中,有部分人员的社保权益没有得到及时维护,想走维权的道路,但又不知道该如何维权,看看解答是如何说的。

解答明确,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建立社保关系、欠缴社保费、或者没有及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补缴的,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

劳动者遇到这么糟心的事,肯定很烦的,但解答明确不属于劳动争议,该怎么办呢?解答明确,遇到以上情况,要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劳动行政部门是指谁呢?当然是各地的人社部门。这就提醒大家,遇到社保问题,不是首先想到的是去法院起诉,而是要先去找社保部门去解决,如果起诉,按照解答的内容,法院不会受理。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劳动纠纷。这句话注意两点,一是没有提及养老保险;二是注意这种情况属于劳动纠纷,如果主张补缴社保,则不属于劳动纠纷。什么意思呢?就是主张补缴社保的,还是要找人社部门,不是找法院。

第二,社保法实施之前的社保费纠纷如何解决?

社保法的生效日期是2011年7月1日。

解答明确:用人单位没有为农民工缴纳社保法实施日之前的社保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单位赔偿损失的,属于劳动纠纷,法院应予受理。

个人理解,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可以主张因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费而造成的损失;二是如果社保法实施之前单位没有缴纳的社保费,如果主张补缴,法院不会受理。

第三,档案丢失是否属于劳动纠纷?

办理退休,很多情况下需要档案,如果档案丢失,或许会遇到很多麻烦,比如不能及时办理退休。

如果因为单位的过错,造成档案丢失,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是否属于劳动纠纷呢?

答案是肯定的,劳动者可以就档案丢失问题主张损失赔偿,法院应予受理。但是公安机关在特定历史时期接收部分社会人员的档案引发的纠纷除外。

以上就是解答中与劳动者密切相关的社保问题,也是不少当事人容易迷糊的地方,这也给广大劳动者提了个醒,并不是所有社保事项都是可以直接找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的,发现自己的社保权益被侵犯,要第一时间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否则,应当向人社部门举报,主张自己的权利。

0 阅读:98

小强财艺

简介:做专业领域创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