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让人震惊的是,原本以为是双胜村村民与政府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竟然是一位来自通辽市科尔沁区的张某柱在2004年与村委签订的。这位张某柱以每亩每年4元的低价,租下了5600亩的土地,合同中明确规定用途为兴建奶牛养殖场和种植饲草料。然而,如今这块土地却由其兄张某林经营,且大部分已被转租他人,收费标准更是高达每亩700元以上。这种私自更改合同约定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原本的协议,牵涉出不可推卸的责任。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土地的性质竟然在过去20年间被悄然改变,从林草地变成了耕地,而且完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手续。在国土调查中,已有4650亩土地被认定为耕地,这种私自更改土地性质的行为,既侵犯了土地使用权,也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按照正规流程操作,要将林草地改为耕地,必须经过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按规定标准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用。然而,这些程序却被完全忽略,私自更改土地性质,形同挑战法律底线。更让人不解的是,为何20年来,相关部门、村乡镇领导都没有进行劝阻或制止这种违规行为?难道他们只是简单地免职、党内警告就了事?这种长期疏于监管的现象,无疑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也严重损害了正当农户的利益。
事实上,这不仅仅是一场土地纠纷,更是一场责任与权益的较量。政府部门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法,还原事实真相,给予受害农户一个公正的交代。同时,也要加强对土地使用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应该关注农民的合法权益,他们是土地的主要使用者,也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同时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与保障,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综上所述,这起耕地事件的真相揭示了一个长期被忽视的问题,也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加强对土地使用的监管,维护好每一寸土地的权益,让农民拥有更加稳定、安全的土地权益,推动乡村振兴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那沙漠变良田算不算改变土地性质
我不懂法!这句话对不对?请大家评判!
这个不能叫做改变土地性质,是改善。有益无害
全国大多农民都不愿意种粮,好不容易有人愿意种,一不小心还违规了。是恢复原状继续4元每亩种草还是700元每亩种粮这还真是一道难题。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合同上标注的是否是荒地如果是就是农用地,合规合法。合同期内,只要不改变用地牲质,不管是自己种或者转包给其他人种,也可以的。可况他种的是国家急需粮食玉米。你不能强制收回别人的土地使用权,只能协商解决问题。
合同明写4元每亩只能于草地不能耕种,承包人租了改变用途,转手给人700元每亩明显违背合同,真的不能给人带节奏
谁说养牛只能用牧草,用玉米养的不算牛?你合同里规定了,谁承包了只能自己种?不能转租?
谁是农民?4块一亩转手700一亩,这农民我也想当。
如若种地能挣钱,农民将无地可耕,不是没有道理的!
有件事必须得说清楚,到底是林草地还是盐碱地。如果果是林草地,以前是否有一定规模的树木。另外是否科学的分析该土地是种树好,还是种庄稼好。对于易沙化的土地更适合植树,耕种会加速沙化。科学的使用土地才能造福子孙万代。
由于多年的私自耕种?真是刷新了我的三观
我不懂法?
把原来的盐碱地变为良田不好吗?想不通!
这发的啥玩意?是合同吗?
又想洗白
把合同发出来让全国人民看看就知道谁在撒谎
没在土地上建高楼吧,没建厂房吧,没建高尔夫球场吧。以前是种草,现在是种庄稼,这就是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了?如果叫人家拿了钱就不违犯土地性质了吧?
承包不种东西拿来丢荒啊?
没人能4元一亩承包30年吗?国家早就提倡退耕还林,环境保护才是重中之重。
闹大了闹大了!闹大了三个字就那那么时髦吗?
700元一亩地有人去租,别夸大数字了吧,单种玉米或水稻,一年到头来一亩地除去杂七杂八利润也剩不了四百元。还要看天食饭呢。这些宣传谁信?
草原!?这个新搞用标的物目标。早几天的出示的旧图片是不是草原,众网友们,眼见是草原吗。按字面合同是硬性指标是养牛场不能改变用途。例如及个别省区在山丘改变成梯田是何性质。
问题一,收了钱是归村里还是归县里?问题二,这是法律调节的问题还是行政权力支配的问题?问题三,弄成这个局面,到底谁是主要责任方?
荒地无人耕,一耕有人争。
我可以就此事,单出一套文件!
对对对呢说的都对
就事论事来说,擅自变更土地性质,不按合同履行责任,钻空子赚钱,村委会应该起诉他解除合同,国土部门、林业部门应该罚他。
理性看待。
土地是特殊资源,处理该问题,应按照“土地法”“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执行。本人认为:一、土地使用权是草地,现在是粮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应该有相关手续!否则是违法行为。二、土地使用权转包,是否争得所在村委会的同意!否则,也是违法行为。三、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是否是本村村民,否则,每年应当向所在村委会缴纳一定的管理费!
耕地上建光伏电站又怎么解释呢?
这小编毫无底线,一切为了博取流量
接編者這麽說:那成包者就是非法種植了。
我们这里耕田有政府补贴,林地也有补贴。座标广东。还大力支持种植果树及林业。
耕地为什么能转包!谁让转包的?转转上百倍的租金!如何让农民积极种粮?700一亩种粮(如果是一年一季,谁会租来种)一年2季都亏死!
为什么交二百元就可以耕种了
当事地区及周边很多地方垦荒毁草耕种,严重破坏生态,造成浮沉和沙暴,直接影响京津翼。
既然是草地当时不制止,到如今为什么交了钱就可以种地。
确实也是,为什么不愿意去搞农业。
终于有人来替纪书记说话了。
二十年前每亩4元租金,不是一般人能承包到手的,有套路。
合同,违反合同可以有法院判决吧
我记得说是盐碱地,如果是盐碱地那么应该鼓励,如果是草地,那么另当别论
过度问责?
谁租的和土地租赁有什么关系,按合同办事,人家投入20年,要结束合同,把20年投入的费用拿出来也是可以的
全部开除一个不留
别瞎扯,即然说改变土地用途是违法行为?怎么交钱就可以合法合规了?
再蠢的人也不可能农耕地4块钱一亩租出去
如果变成了耕地,国家要有补贴了。
网络媒体思维就谁出钱帮谁说话,没有一点法律意识,应该严惩!
你可以不懂法,因为法律条文太多了,但是你负责的工作的相关法律知识你要懂啊,这个人说话没过脑子甚至还不知道自媒体的厉害,在那个职位不能靠着身份地位说些比较狂妄的话,更应该了解本职工作法律法规讲解给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