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创属性评价指引》发布,与征求意见稿有一处差异!

晓巧谈梧桐 2024-05-07 05:35:47

文/梧桐小编

4月30日晚,证监会公布修改后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改后的《指引》一是将《指引》第一条第一项“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将第三项“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调整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将第四项“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达到20%”调整为“达到25%”。二是将第二条第五项“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调整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小编对照4月12日发布的《指引》(征求意见稿),正式的修改决定增加了一处修改:将第二条第五项“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调整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强调了发明专利能够产业化,从而与指引第一条关于发明专利能够产业化的表述一致。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更好发挥科创板促进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的功能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进行修改,现说明如下。

一、 修改背景

《意见》提出,要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强化科创属性要求。这要求科创板始终坚守板块定位,主要服务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的关键指标,旨在进一步引导中介机构提高申报企业质量,推荐真正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二、 修改内容

一是将《指引》第一条第一项“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将第三项“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调整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将第四项“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达到20%”调整为“达到25%”。

二是将第二条第五项“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调整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

三、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2024年4月12日至4月27日,我会就《指引》公开征求市场意见,共收到各方有效建议7条,相关内容及采纳情况如下:有建议提出,为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质效提升,建议明确发明专利能够产业化的要求。我们予以采纳。对于取消营业收入增长要求、新增科委或协会出具推荐证明等建议,考虑到成长性是科技企业一大特征、新增推荐证明会加重企业负担等原因,相关建议未予采纳。

特此说明。

证监会新闻稿指出:

2020年3月,证监会首次发布实施《指引》。四年来,《指引》对市场各方明晰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坚守科创板板块定位,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发挥了重要作用。修改后的《指引》适度提高了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数量及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旨在引导科创企业更加重视科研投入和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申报企业质量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上交所抓好规则落地执行,坚守科创板板块定位,主要服务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更好发挥科创板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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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巧谈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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