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支持“光谷”“车谷”打造独角兽企业生态集聚区

长江日报 2024-02-07 21:00:55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培育发展独角兽企业的若干措施》,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大专项基金支持、加强金融服务支持、支持人才发展、加强应用场景开放等方面,给出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如“对独角兽企业上市融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支持”等。其中还提出,支持“光谷”“车谷”打造独角兽企业生态集聚区等。

2025年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累计达55家

独角兽企业,是指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未上市创业公司。独角兽企业是高技术、高成长、高价值企业的典型代表,是衡量区域创新活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区域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重要引擎。

该措施提出,围绕“51020”现代产业集群和光电子信息等五大优势产业,算力与大数据等九个新兴特色产业,重点筛选掌握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或行业颠覆性技术,创新能力强、发展模式新、成长速度快、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分层次建立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库,按年度发布入库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更新调整。

依据该措施,到2025年,全省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库入库企业累计达到240家以上,其中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累计达到55家以上。

支持“光谷”“车谷”打造独角兽企业生态集聚区

“光谷”和“车谷”是武汉极具特色的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是独角兽企业培育的沃土,两地在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科研实力雄厚,产业布局完善,已涌现出一批独角兽企业,分布于新能源与智能汽车、集成电路等科技赛道。

该措施提出,支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等重点区域,建设独角兽企业培育赋能中心和专业园区,吸引独角兽企业及其生态链企业落户发展,打造独角兽企业特色集聚区。

记者了解到,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等区域已从优化政策环境、开展科技金融滴灌服务等方面相继出台独角兽相关支持政策,如“光谷独角兽培育17条”、武汉经开区“车谷科创33条”等,为独角兽等企业发展提供产业沃土和创新创业生态。

对独角兽企业上市融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支持

该措施提出对独角兽企业“实施精准化政策支持”,聚焦企业在成长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生态等方面精准发力。

重点任务之一是加强对独角兽企业挖掘培育,对经认定入库并首次入选国内外权威机构榜单的独角兽企业,省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

鼓励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积极开展研发活动,加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给予奖励支持。对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申请知识产权,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速审核、快速确权,支持其开展国内外专利布局和知识产权维权工作。

金融支持方面,鼓励各类创投机构投资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国资母基金牵引激励作用,建立健全基金投资激励容错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纳入省级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名单,开展上市辅导培育,协调解决上市障碍,加快推进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并按照《湖北省企业上市省级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独角兽企业上市融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支持。

加强应用场景开放方面,鼓励政府重大工程、社会重大项目,向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开放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在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慧养老、智慧政务、智慧物流等领域建设示范应用项目。

(长江日报记者李慧紫)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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