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三轮车又有“新消息”,事关上路和限行,有人欢喜有人愁

如风行者 2024-04-02 06: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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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为出行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首选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对电动车的管理,有的地区比较宽松,有的地区比较严格。即日起,电动车、三轮车又有新消息,主要涉及车辆的上路和限行,有人欢喜有人忧!

电动车、三轮车上路的好消息

对非标电动车、三轮车的管理,很多地区都是通过设置过渡期的方式,登记备案以后,允许车辆继续上路行驶,方便车主出行,不过过渡期结束后,有的地区限制车辆上路,有的地区还继续允许车主使用。

江苏扬州:非标车过渡期结束后,2024年12月底全部置换完成

江苏扬州非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这意味着原来的白底红字的临时号牌车辆不能上路行驶,最近一段时间,受到广大车主的关注。

有网友在平台询问,4月15日后,原来的非标车还能上路吗?旧车怎么样处理?宝应县公安局对此进行了回复:非标车的置换,遵循“先易后难、梯次淘汰、集中换购”的原则,将部署开展非标车、超标车的淘汰置换工作,2024年12月底全部完成,用户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换购。

这也就意味着,4月15日以后,原来白底红字的临时号牌车辆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至12月底,甚至可能还会有换购的优惠政策,比如江苏盐城对换购车辆发放优惠券,进一步的减少车主的损失。

四川绵阳:非标三四轮电动车设置过渡期

三四轮电动车比较适合老年人使用,特别是在农村,可谓是拉货代步的“神器”,四川绵阳为了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对非标三四轮电动车设置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下一步将要集中为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备案登记上临时号牌,同时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资企业,4月1日起全部更换为合规的电动三轮车。

另外还明确,过渡期内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允许上路,但是不得进入设置的限行区,违规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电动车、三轮车上路的坏消息

接下来让我们再来看一下电动车、三轮车上路的坏消息,只要涉及到电动车的限行以及违规处罚标准。

广东深圳:拟发布电动车限行新规,违规罚款2000元

3月16日,广东深圳交警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3月30日。

在意见稿中,准备在原来的一级、二级限行区域的基础上,再增加三级限行区,并且设置相关的限行时间。

这意味着,该新规实施以后,将会有更多的区域限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车主需要注意了。

江苏苏州:列举27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明确

为了更好的管理电动车,让车主了解到哪些行为是违规违法的,江苏苏州制定了《苏州市电动自行车严重违法清单、一般违法清单》,其中列举了27种交通违法行为。

在这27种交通违法行为中,包括15项严重交通违法,12项一般交通违法,根据违法程度的不同,都明确了处罚的标准。

以后车主在使用电动车,如果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会按照该清单进行相应的处罚,所以清单中列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千万不要再犯了。

总结:

电动车是非常不错的代步工具,多各地加强对电动车管理,从即日起,电动车又有了新消息,既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好消息是四川绵阳为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江苏扬州过渡期结束后,没有马上淘汰非标车,延长使用至年底。坏消息主要涉及增加车辆限行区域与明确处罚标准,以后使用电动车的时候,千万不要出现交通违法,不然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那么,您对各地电动车管理的新消息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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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风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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