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换表“敛钱”,沧州一燃气公司被罚20万!

沧州城你不知道的事儿 2024-05-01 10:41:31

日前,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发布了《沧州南大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

“渤黄市监处罚【2024】2024101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沧州南大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在2023年4月至今共换表1581块,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将居民之前2.4元/方、2.7元/方购买的燃气,折算成金额充值到新换的燃气表中,随后以3.1元/方的价格扣费。变相执行高于政府定价制定的价格,差额共计43173.2元,未能给居民补差额,能提供账簿,违法所得43173.2元。2023年11月14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补办燃气卡44张,同时收取燃气改造费,收取费用未在经营场所公示。

黄骅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公司在换燃气表工程中改变计价方式,执行变相高于政府定价指定价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其补办的燃气卡、收取燃气改造费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5条。

1月24日,渤海新区黄骅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1 阅读:631
评论列表
  • 2024-05-02 08:01

    我们大河间这里也一样 咋没人报道

    宁愿你懂的我 回复:
    华港燃气,去年清明前后也是改的如此巧妙
  • 2024-05-02 15:25

    罚的还没贪的多!毛毛雨!

  • 2024-05-01 18:00

    沧州市燃气费3.1元多啦!!!

  • 2024-05-02 07:52

    关键是多收的钱,退不退?

  • 2024-05-01 17:14

    罚了款把多收的钱退给了用户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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