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傻吗!”四川,男子在超市花费2.6万买了7吨大米,抽中9瓶茅台,提货时工作人员却表示:大米已经被提走了

网上冲浪不可不看 2024-01-25 20:06:53
前言

男子参加了一家超市的促销活动,花了26800元购买了288袋大米,还幸运地抽中了9瓶茅台酒。然而,当他第二天前去提货时,却遭到了超市的拒绝,理由是大米已经被别人提走了,而且监控也无法查看。对此,你咋看呢?

情景再现

张先生是一家旅行社的老板,平时生意不错,对员工也很大方。年底,他打算为员工们购买一些礼品。他在网上看到了一家超市的广告,说是只要购买大米,就有机会抽取茅台酒。张先生心想,这正好可以给员工们发放,于是便前往超市(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到了超市,张先生看到了大米的摆放区域,上面有一个牌子,写着“购买大米,抽取茅台,每袋大米抽一次,每次抽奖必中”。张先生觉得这是一个很划算的活动,便决定购买288袋大米,每袋50斤,总共14040斤,相当于7吨多。每袋大米的价格是93元,总共花费了26800元。

张先生付完钱后,便开始了抽奖环节。没想到,他竟然抽中了9瓶茅台酒,每瓶市场价值2000元左右,总共价值18000元。张先生高兴得不得了,觉得自己赚了个大发。

由于大米太多,张先生无法当场提走,便和超市的工作人员协商,说是第二天再来提货。超市的工作人员同意了,并给张先生开了一张收据。张先生拿着收据和茅台酒,满意地离开了超市。

第二天,张先生拿着收据来到超市,跟工作人员表明来意。可万万没想到,超市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他的大米已经被别人提走了。张先生一听,大吃一惊,怎么可能呢?他的收据上明明写着他的姓名、电话等信息,怎么会被别人提走呢?

他要求查看监控,看看是谁提走了他的大米。然而,超市的工作人员却说,监控已经被删除了,无法查看。张先生觉得这太不合理了,怀疑超市是故意的,便报了警。

警察到了现场,调查了情况,发现超市的说法很可疑,监控记录不可能被删除,而且超市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张先生的大米已经被别人提走。警察询问了超市的负责人,超市的负责人却说,这是一起经济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让张先生去法院起诉。

站在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

案情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并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支付价款。

在本案中,张先生和超市的合同内容是张先生购买288袋大米,支付26800元,超市交付288袋大米,并赠送9瓶茅台酒。张先生已经履行了支付价款的义务,超市则应当履行交付大米的义务。

然而,超市却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大米交付给张先生,而是拒绝提货,声称大米已经被别人提走,无法查看监控。这显然是超市未履行合同的交付义务,构成了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579条的规定,出卖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也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张先生有权要求超市继续履行交付288袋大米的义务,或者赔偿其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大米的价值、运输费用、诉讼费用等。

总结

超市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买卖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背了公平交易的法律精神。

对于这件事,大家都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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