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在农村实行农民必须承担公民义务的教育,恢复征收农业税。

马玩河边居 2024-05-08 02:45:23

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张捷教授,提出了一项重新向农民征收农业税并且恢复缴公粮的制度以此激发农民的责任感,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虽然网上反对的农民几乎是绝大多数,这可以理解,毕竟减少收入,增加负担的事情,不会有几个人支持。只要不是国家强制征收,几乎不会有人会愿意主动上缴。

但国家要安全,人民要在一个和平的环境里面幸福生活,全体国民就必须尽义务向国家缴税,国家收税是强制无偿征收的。没有国家税收来建立军队,警察,法庭。国家肯定随时可能被外国侵略,掠夺。社会一定是一个军阀混战,土匪恶霸横行,弱肉强食的社会。普通老百姓的房屋,土地,都有可能被强占。老婆、女儿像《白毛女》一样被抢去抵债的事情会经常发生,而没有国家出面来保护老百姓。所以按照宪法规定,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依法向国家缴税的义务,才有资格享受国家的保护。

我认为应该支持张捷教授的观点,恢复征收农业税,哪怕是按照1%的税率,每年每亩地只象征性的只收2斤,也应该恢复征收。

征收的主要目的是要让全国公民,包括农民建立公民对于国家必须尽的义务意识,让现在的年轻农民知道,全国各行各业人群,都有保卫国家,建设国家的义务。不能成为是只会要求享受国家社会福利待遇,享受国家社会救助,却没有一点公民必须向国家尽义务意识的特殊公民。

从网上可以看到,很多农民要养老金都会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就应该一视同仁发放养老金”,但几乎没有人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依法向国家承担纳税义务”。“公民”是一个法律上的定义和称谓,在法律上是应该平等享受一个权利和尽义务的人。即只有能够在享受国家权利的同时,必须依法履行对于国家义务的人,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民”。而不是只能享受权利,不愿意尽义务的“人”,这样的人不是国家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合格“公民”。

网上一些农民一开口就是要求国家包养老,包医疗免费,得不到就认为国家不公平。却已经近20年没有想到农民还应该向国家尽义务,得到国家分配的土地宅基地,就有保障粮食安全的义务,要享受国家的安全保护,享受平安幸福的和平环境,就必须尽公民保卫国家的义务的基本常识。

我赞同张捷教授恢复征收农业税的观点,不是为了收取那点公粮,农业税钱,而是为了通过恢复征收公粮,农业税,让全国公民都建立公民意识。都明白自己在要求享受国家提供的权利,经济建设成果,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享受社会福利待遇,社会救助的时候,也必须向国家依法尽义务的道理。这样才能提高全国人民爱国家,爱人民,共同保卫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生活幸福的真正的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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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玩河边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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