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上交!北京一市民养了20年的海龟竟是一级保护动物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4-05 12:10:55

记者5日从北京海淀警方获悉,市民杨先生主动上交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玳瑁,民警多方协调,将其转运至动物保护部门妥善安置。

前不久,市民杨先生主动联系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凤凰岭森林派出所,称自己饲养了一只海龟,好像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他想主动上交。

经了解,大约20年前,杨先生朋友将一只海龟寄养在他家。多年来,杨先生便一直饲养着这只海龟。近年来,随着相关部门加强国家保护动物宣传力度与普法教育,杨先生才意识到不能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要主动交到相关部门处理。于是,杨先生联系了海淀警方,想主动上交家中的海龟。

杨先生驾车将海龟送到了凤凰岭森林派出所。经甄别确认,该海龟为玳瑁,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体长约80厘米,体重30多公斤,龟壳上有着黑黄相间的漂亮花纹。民警检查后,确认这只玳瑁状态良好,身体没有外伤。

随后,民警驾车将这只玳瑁送往位于延庆区的北京市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进行专业救助。到达救护中心后,民警与工作人员顺利交接,为这只玳瑁暂时寻找了一个“新家”,待对它进行健康评估、时机成熟后,会把它放归大海。

海淀警方表示,还将持续开展以宣传教育、日常巡查、重点打击为一体的专项行动,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全力守护首都生态环境。

在此,警方呼吁大家,保护国家野生动物,从自我做起。市民朋友在饲养新奇宠物前,要事先了解它们是否属于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及是否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可及时向警方举报,共同守护人类的朋友。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摄影:朱达焜

1 阅读:1527
评论列表
  • 2024-04-06 13:16

    家养的放大海?想得出来

  • 2024-04-06 16:11

    我就想知道判刑吗[笑着哭]

  • 2024-04-06 18:34

    跟普法宣传关系不大,就是养不动了,60公斤的大王八至少霸占家里一个游泳池。

  • 2024-04-06 14:55

    应该追查杨先生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