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栗三名警务人员查酒驾被刺身亡,是袭警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二十六号辩护人 2023-02-21 23:05:28

据报道,2月17日,江西萍乡上栗县交警在县城查处了一名酒驾的摩托车司机。事后,该司机带刀折返现场,趁执法人员转换执法地点不备之际,突然持刀将两名交警和一名辅警刺伤,三人送医后不治身亡。该男子40多岁,涉嫌无证驾驶,行凶后被当地警方迅速缉拿归案。

有网友说三名警务人员为何是“因公牺牲”,而不是“烈士”?

按照《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规定:“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评定为烈士;“在执行任务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此次事件中,当地交警按计划查处酒驾,是正常的履行工作职责和执行工作任务。通常情况下,交警查处酒驾只是一项普通的业务检查,并非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其被当事人突然拔刀刺伤,纯属意外事件,估计这也是当地政府认定其为“因公牺牲”而非“烈士”的原因。

那么,行凶男子是涉嫌妨害公务罪、袭警罪还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按照《刑法》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暴力行为造成人民警察重伤的结果或者因重伤导致死亡的结果,甚至故意杀害人民警察的,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以重罪吸收轻罪,应当按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该案中,醉酒的摩托车驾驶员被查处后,带刀折返现场,刺伤正在依法查处酒驾的警务人员,并致三人抢救无效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0 阅读: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