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兵团分区产业政策

丝路众创空间 2024-01-23 10:14:05

1兵团生猪养殖补贴政策

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对在2019年至2020年底前新建和改扩建的种猪场、标准化规模养猪场、洗消中心给予一次性补贴。

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补贴100万元,能繁母猪存栏1000头以上的种猪场补贴50万元。

年出栏生猪10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猪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补贴30万元,洗消中心补贴30万元。

2兵团奶业奖补政策

高产优质苜蓿(优质饲草)示范建设项目: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兵团2万亩高产优质苜蓿(优质草)示范建设。

重点扶持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生产基础好、设施条件完备,在增加苜蓿(优质饲草)产量和提高苜蓿(优质饲草)质量方面具有示范、带动和推广作用的生产基地。

项目建设原则上按照集中连片种植苜蓿(优质饲草)3000亩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每亩按600元一次性给予补助。

各师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调整集中连片规模,但不得低于1000亩。项目区苜蓿(优质饲草)种植面积保留期为7年。

粮改饲项目:项目资金用于支持青贮玉米收储。把养殖企业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市场化收购等紧密结合的生产组织方式作为优先支持的方向。

通过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全株青贮玉米种植,收贮的青贮饲草以饲草料产品方式由奶牛就地转化。

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基本实现奶牛规模养殖场青贮玉米全覆盖。

在完成青贮玉米种植面积的基础上,以奶牛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按照全株青贮玉米市场价格实际收储量为补贴发放核算依据。

每吨青贮补助标准由各项目师市、团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确定,原则上每吨不超过70元。

3兵团农机补贴政策

享受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原则上不超过购机额的30%,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享受补贴对象:兵团辖区内自愿报废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的机主。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单台农机报废补贴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

其中拖拉机1000-12000元;联合收割机3000-20000元;水稻插秧机1000-12000元;机动喷雾(粉)机5400-15000元;机动脱粒机400-1000元;饲料(草)粉碎机300-500元;草机300-1300元。(具体补贴金额详见当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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