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要谨慎!沧州多地发布风险提示。

沧州城你不知道的事儿 2024-04-19 14:31:53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众上当受骗及财产损失,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提示广大市民,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01购买预售商品房时的注意事项(一)查看五证是否齐全。查看所购商品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齐全,不要购买“五证”不全的商品房。(二)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购买预售商品房所交付的一切款项必须汇入监管部门指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详见各售楼部五栏一牌公示),不要存入除监管账户以外开发企业或个人的其他账户。谨防房地产开发公司及销售人员和其他中介等经纪机构以认购、预订、排号、吸纳会员、购买基金或理财产品等方式团购收取任何资金,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三)慎重签订购房合同。仔细阅读、充分沟通、完整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空白处由开发公司填写的内容及补充协议。不要轻信销售人员以促销为目的的口头承诺,对承诺事项和内容要求应写入购房合同,谨防虚假宣传。注意保存楼盘宣传资料、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02购买二手房时注意事项(一)谨慎选择中介公司。应选择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局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和备案证书均应在经营场所上墙公示。优先选择社会信誉优良、服务流程规范的正规备案经纪机构及中介从业人员,以保证服务质量保障您的自身利益。(二)认真核对房屋信息。认准合规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确定卖方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一致,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是否属于保障房(廉租房、公租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等。(三)谨慎支付交易资金。不要轻信并采用中介机构提出的“首付借”、“首付贷”、“零首付”、“过桥贷”等,不仅资金安全不能保证,而且涉嫌违法犯罪,一旦造成损失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四)规范网签合同签订。买受人(包括共同所有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必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务必认真阅读细则条款,防范一房多卖,保护自身权益。目前我市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较多、房源充足,我局建议广大市民群众根据需要理性购房,签约时咨询好退改政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经纪机构要守法经营,不得出售不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不得通过自媒体等平台发布违规房屋信息。在购房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请广大群众及时举报,监督电话:0317-5339011。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2024年4月15日

黄骅市城区“五证齐全”项目序号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已取得幢号未取得幢号性质1吉祥天著住宅二期沧州中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取得住宅2左岸风华黄骅市梁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部取得住宅3正康华章一品黄骅市开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取得住宅4正康锦尚一品黄骅市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取得住宅5宏宇山海云筑黄骅市宏扬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全部取得住宅6昌骅锦绣台黄骅市睿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取得住宅7浩骅聚福苑黄骅市浩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取得住宅8滨海御园黄骅市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取得住宅9恒爱家沧州恒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取得住宅10金都南苑黄骅市晟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取得住宅11金都文苑黄骅市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部取得住宅12中梁兰亭雅苑黄骅市梁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取得住宅/商业13华熙府黄骅市瑾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取得住宅/商业14佳合庄园沧州弘诚博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取得住宅/商业15乾域大厦沧州乾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取得商业黄骅市城区“五证部分齐全”项目序号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已取得幢号未取得幢号性质1金都东郡黄骅市晟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6、8、9、10、112、3、7、12、13住宅2海润华城二期黄骅市鑫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8、9、10、121、2、3、6、7、11住宅3金都御府黄骅市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4、5、6、81、2、7、9住宅、商业4禧园黄骅市弘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1、2、3、4、5、6、7、9、10、11、12、S1、S2、S3、S4、S5、S6、S7、S8、S9、S10、S11、S12、S13、S14、S15、S16、S17、S18住宅、商业5广信河畔家园二期黄骅市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7、8、11、商业一住宅、商业6玺悦春秋黄骅市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9、102、3、5、6、7、8、11、12、商业1、2、3、4、5、6、7、8住宅、商业7明德学府沧州九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宅1、2、3、5、6、7、8、9、10、11、12、15、16、17、19、20商业楼住宅、商业黄骅市城区已转现、现房销售项目序号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已取得幢号未取得幢号性质1万合世嘉黄骅市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房销售住宅2福盛雅苑黄骅市德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房销售住宅3凯宏家园二期沧州渤海新区凯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房销售住宅4正康开元一品黄骅市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房销售住宅5吉祥天著一期沧州中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房销售住宅6宏海家园沧州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房销售住宅、商业7盛世家园沧州渤海新区凯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房销售住宅、商业8广信河畔一期黄骅市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房销售住宅、商业9广宇大厦黄骅市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房销售商业10阳光丽景黄骅市德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房销售商业11阳光创客空间河北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房销售商业12泰和大厦黄骅市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房销售商业13鹏晟大厦黄骅市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房销售商业14中国供销(黄骅)国际海鲜农贸产业园黄骅市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房销售商业

黄骅市城区“五证不齐全”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已取得幢号未取得幢号性质1祥泰府黄骅市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未取得住宅2海润华城一期沧州鑫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未取得住宅3锦绣家园黄骅市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未取得住宅4金都上宸黄骅市晟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未取得住宅5颐和一方嘉园黄骅颐和一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未取得住宅、商业6金承大厦黄骅市金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未取得商业7广信集团总部大厦黄骅市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未取得商业8汇融大厦黄骅市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未取得商业9金融大厦河北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未取得商业

注:1.预售证取得日期截至2024年4月10日。

2.不包含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已售罄清盘的项目。

3.以上已取得预售证的楼栋和现房销售项目均有对外销售房源,广大群众可按照需求到各售楼部选购。

黄骅市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序号公司名称1黄骅市秀龙房产经纪有限公司2黄骅市秀林房产经纪有限公司3黄骅市志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4黄骅市安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5黄骅市鑫坤房产经纪有限公司6黄骅市九鑫房产经纪有限公司7黄骅市中天房产经纪有限公司8黄骅市泽顺房产经纪有限公司9黄骅市盛世鑫尊房产经纪有限公司10黄骅市嘉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11黄骅市金诺房产经纪有限公司12黄骅市盛世房产经纪有限公司13黄骅市天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14沧州翰坤房产经纪有限公司15黄骅市友信房产经纪有限公司16黄骅市百信房产经纪有限公司17黄骅市爱家置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18黄骅市骅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19黄骅市滕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20黄骅市盈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21黄骅市鑫月房产经纪有限公司22沧州爱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23黄骅市嘉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24黄骅市聚鑫房产经纪有限公司25黄骅市腾发房产经纪有限公司26黄骅市菁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27黄骅市瑞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28黄骅市小孟房产经纪有限公司29沧州景嘉房产经纪有限公司30黄骅市万合房产经纪有限公司31黄骅市祥韵房产经纪有限公司32沧州佳旺房产经纪有限公司33黄骅市大金都房产经纪有限公司34沧州诚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35沧州迎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36沧州家亲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37沧州霞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38黄骅市鹏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39黄骅市汇晟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40黄骅市事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41黄骅市亿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42沧州汇联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购房风险提示

广大购房朋友们:为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河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示广大市民,在新建商品住房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1、了解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开发资质、以往业绩、信誉等是否齐全、良好。2、了解预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购房前应查看楼盘特别是预购商品房的"一书""五证"是否齐全。(分别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进行预售,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收取定金、意向金、认筹金及以理财等方式收取的预付款。预售许可证可通过房地产企业提供进行查询;购房人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向企业交纳任何认筹、认购性质的预付款。4、认真研读《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前,应有商品房楼盘宣传和实际建成楼盘可能存在差异的心理预期,并请认真研读《商品房买卖合同》,查看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上所填写的内容,核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5、核对购房款的交纳账户。购房者选中合适的商品房后,应持开发企业出具的缴款单将首付款或全部房款直接交纳到《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交款后索要相关票据,开发企业不得自行收取房款。6、完善网签备案手续。交完购房款后,应及时与开发企业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合同条款无误后,督促开发企业完善合同备案手续。7、房屋交易过程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根据问题性质向住建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配合提供相关证据资料,行政部门查证属实的,将依法进行查处。本风险告知仅供参考,未尽事宜请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执行。注意依法交易,避免风险。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317-3239058河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3月13日

郑重提醒买房是人生大事,请选购手续齐全、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并及时进行合同网签备案,千万不能因“图省钱、贪便宜”而购买不受法律保护的房产,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商品房销售属于市场行为,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因购买“五证”不全的商品房所出现的后续问题和纠纷,应当遵照市场规则,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进行解决。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以宣传引导为主,强化“事前预防”,加强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源头管控,对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顶格处罚,积极构建诚实守信、和谐健康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为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众上当受骗及财产损失,现发布我县5个存在风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特别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购买。

孟村县住建局01

“东城御府”项目

”东城御府”项目由沧州创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朝阳大街东侧,朝阳大街与团结路交叉口,目前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重大风险。

02

“交通.书香樾府”项目“交通.书香樾府”项目由辰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渤海路北侧,交通小区南,目前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重大风险。

03

“圣成云璟”项目    “圣成云璟”项目由沧州奕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民族街南段东侧,津南路南,目前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重大风险。

04

“弘智里慧园住宅小区”项目    “弘智里慧园”项目由沧州市千万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君澜湾小区东侧,其中4号楼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严重风险。

05

“沧州泰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诚园”项目

“沧州泰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诚园”项目由沧州泰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孟村回族自治县饶安大街东、新回中南,其中8号楼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严重风险孟村县住建局

郑重提醒

目前我县房源充足,价格平稳,市场预期稳定。在此,住建局郑重提醒广大群众:一、请仔细审核项目现场公示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不动产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缺一不可。二、请务必审核项目土地性质、使用年限,房屋户型、朝向、面积、价格,小区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内容,了解清楚预购房屋和小区的基本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三、请谨慎做出购房决定,不要轻信大卖、火爆、房源紧张、剩余房源不多的传言,不要轻易排号、验资、预订、认购、吸纳会员、购买基金或理财产品等。不要因所谓“价格优惠”等轻易上当,特别警惕以“待建房屋抵押借款”等形式的销售或资金信贷等。四、请务必将定金、诚意金或意向金、首付款等一切款项通过手机、POS机或银行汇入指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账户信息在各售楼部都有公示),不要存入除监管账户以外任何企业或个人的其他账户,更不能交现金。五、请不要轻信开发企业和销售公司、售楼人员的宣传或承诺,更不要信谣传谣。销售人员的任何宣传和承诺一定写入购房合同,谨防虚假宣传、“空头支票”。六、请仔细查阅《商品房买卖合同》,特别是空白处由开发单位填写的内容和补充协议,认真核定合同条款,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发现违规行为请及时举报、投诉。住建局投诉咨询电话:0317-6721456。

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6日

尊敬的广大居民群众: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示广大人民群众,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一、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注意事项1、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商品房项目“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不全的楼盘存在极大风险,不要购买。任何以认购、预订、排号、VIP卡等形式支付订金、预付款、意向金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2、应注意查看所购房产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范围内。3、应慎重签订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充分沟通、完整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承诺事项和内容应写入购房合同,写入合同的承诺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4、注意索要和保存楼盘宣传资料、网签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购房款项要进入在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二、目前我县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有:1、盛元郡府项目6#、8#楼

2、正康·锦绣一品项目13#楼

3、博豪郡府项目1#、3#楼

三、杜绝跟风炒房,降低购房风险1、“房子是用来住,不是用来炒的”,建议广大群众不要轻信、参与、传播各类炒房活动,应根据需要理性购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商品房销售属于市场行为,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因购买“五证”不全的商品房所出现的后续问题和纠纷,应当遵照市场规则,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进行解决。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月31日

来源: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规建设局、河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兴县住建局、孟村回族自治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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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城你不知道的事儿

简介:“沧州有力量、有温度的自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