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遭强拆,补偿款却迟迟不到位?

花开富贵呀 2024-04-08 09:26:36

在德令哈市甘南村一社,我,一个普通的村民,遭遇了令人难以置信的不公。我的土地,我辛勤耕作的温室大棚,在一夜之间被强拆,而本应属于我们的补偿款却迟迟不见踪影。这样的遭遇,让我和我的家人陷入了深深的困境。

我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这个问题,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对待,然而,得到的答复却让我心寒。他们竟称这次强拆是因为我个人的违法建筑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

既然我违法违建,为何不直接让我签字,而是诱导我签字?

2016年甘南村拆除村中违章建筑,德令哈市自然资源局来人找我,将我强制带到他们的车内,让我在他们提供的材料上签名,因我文化水平低下,请教他们材料内容时,他们只是告诉我此次拆除只针对私自倒卖耕地上的违章建筑,不会影响我自家耕地上的建筑。但在拆除过程中,却将我耕地地面建筑强制拆除。对此,该局是否存在隐瞒,欺骗,诱导行为?

我所经营的温室大棚共计12.15亩,其中含从本村村民景某菊家承包的2亩经济作物经营地。而在2016年遭到强拆时,却又成为了拆除人员口中的私自倒卖耕地违章建筑,且德令哈市自然资源局德自然资函中又称2015年底原国土资源部下发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影像图斑,不但将我12.15亩经济作物种植地擅改为2.8亩宅基地,而且歪曲事实,将我所盖的守护房定性为宅基地。因与事实不符,本人拒绝接受该文。

后在2016年7月22日我村征(占)用土地登记表中核发补偿费用时,只给我

发放了7.1亩土地的补偿,其余均未作任何补偿,补偿标准也只是按耕地补发,而非经济作物蔬菜大棚补发。

为何同样在自家耕地上盖守护房,却遭受不同对待?

村中与我家情况相同,在耕地上盖守护房的有很多家,但拆除工作结束后,市自然资源局和村委会口中所说的倒卖土地之违章建筑却并未全部拆除,比如所建的农家乐等建筑,且在2016年城中村改造中均得到了足额补偿,而我的补偿款却迟迟不能到位......

我村村委会证明我在自家耕地修建围墙360米,长宽大约为90米约核算耕地12.15亩;田间路宽16米,长90 米,约核 2.16亩;共计14.31亩。而该局征(占)用土地登记表中仅显示补偿了我7.1亩土地补偿费用(其中含景某菊家承包给我的2 亩耕地)。那么我剩下的自家耕地补偿款是不翼而飞了吗?

以上所说有我村村委会证明,证明我家在2016年城中村改造中并没有获得补偿,而在我去找村委会问询时,却又告诉我说“补偿款已发放,且已领取”,那么我这补偿款究竟是被谁领走了?

既然村委会已经出具证明,证实我在2016年城中村改造中没有获得补偿,那么这些款项究竟去了哪里?是否存在挪用、侵占等违法行为?

相关部门应该对此事负起责任,对补偿款项的发放进行彻底的核查。如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还我一个公道。

作为一个普通的村民,我深感自己的力量微薄。但我相信,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正义和公平一定会得到伸张。我也希望通过我的经历,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关心,让更多的人了解农村拆迁和补偿问题,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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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富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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