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尸焚迹案
有一宗发生在十几年前的焚尸案,在周围没有监控的情况下,基于现场勘查与法医尸检,警方运用犯罪心理学知识,对犯罪过程进行了推理。(案件已公开,无保密,已对专业知识进行改写。)
我国东部某沿海城市,某年1月22日11时许,一名拾荒者在某河边绿化带内发现一具被火焚烧过的尸体后报案。
经调查,死者为附近小区居民,女性,59 岁,在退休后每天 15时左右到小区西侧河边绿化带锻炼身体,1月 20 日锻炼身体时失踪。
现场位于某高速公路桥洞下南侧河边绿化带内,尸体呈头南脚北仰卧状。尸体下方地面呈焦黑色,在尸体双脚下方地面上发现金属按扣(经确认,系死者上衣纽扣),在尸体双脚西侧地面上发现一串钥匙。
尸体上方的树枝有被高温烘烤的迹象,尸体旁有烧焦的树枝残端。在桥洞下斜坡底部边缘西侧有一双白色女式旅游鞋。
尸体检验,死者头面部皮肤呈红色,头发、眉毛被部分烧毀,面部未烧毁。尸体躯干、双手、双腿、右脚呈炭化状,即严重烧毁。
本例尸体焚毀情况表现出独有的特征:
(1)就地取材。尸体上方的树枝有被高温烘烤的迹象,尸体边有烧焦的树枝残端,死者衣服碎片中没有检出汽油等助燃剂的成分。
这说明本次焚烧尸体没有汽油等助燃剂,只有死者的衣物、枯树枝等助燃物。
(2)不以损毁死者面貌为目的。一般性的毁尸灭迹案,凶手的主要目的是毀掉尸体辨认特征,使其失去辨认条件。
但是本例中凶手对此采取了放任的态度,在犯罪心理学上,这反映出凶手与被害人可能没有密切交往,甚至从未见过。
(3)焚烧部位有选择性。本例焚烧最严重的部位在躯干的下段至两腿的上段。这反映出凶手在刻意毁灭该部位可能留下的证据。
此外,根据现场勘验,死者左腿所穿棉毛裤、左脚所穿林子位置自然。
但没有见到外裤残片,鞋上也没有见到焚烧痕迹,这表明死者的外裤、鞋在被焚烧前就已经被脱掉。
在尸体双脚下方地面上发现上衣的金属按扣,表明焚烧尸体时上衣处于死者足部位置(已被脱下)。
综合以上分析,警方怀疑死者生前曾遭受性侵。而下体的会阴区是凶手刻意焚毁的部位。
警方基于以上分析拟定告示,在案发地周围张贴。
不久之后,有另一老年女性到派出所报案,称其不久前曾在案发地附近遭受一名青年男子的性侵。
根据受害者反映的特征,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交代,他在1月20日15时30分许,在现场西侧小路上遇到被害人,见周围没有人,遂起歹念,将被害人拖进绿化带,当时被害人不断反抗呼救,于是犯罪嫌疑人将其掐死后,脱掉被害人外衣垫在地上,脱掉外裤和内裤的一条裤腿对被害人尸体实施了奸污。在逃离现场后,怕事情败露,当天夜里捡来干树枝实施了焚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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