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不可理喻!”福建福州,一男子到螺蛳粉店点了一份螺蛳粉。上桌之后发现螺蛳粉里
阿志聊
2023-11-21 17:55:52
“简直不可理喻!”福建福州,一男子到螺蛳粉店点了一份螺蛳粉。上桌之后发现螺蛳粉里面没有螺蛳,要求店家退钱。店家急忙上前解释,可男子根本不听,执意要退钱,甚至还在店内打砸东西。店主报警,将男子带走。
(案例来源:河南都市频道)
韩俊辉送走了最后一桌客人,急忙回到店里收拾顾客吃完饭的餐具。想给下一位顾客提供干净的桌椅和消过毒的餐具。
韩俊辉和妻子甄丽娟是同一个工厂的普通工人,由于工厂的效益不好,破产后两人就歇业在家。没有经济来源,日子越来越艰苦。
找工作四处碰壁,夫妻俩的自信一点一点被摧残。于是,两人决定做些小买卖,看着最近这几年螺蛳粉越来越火热,随即决定拿出一部分积蓄开一家螺蛳粉店。
恰好他们家附近有一家店铺出租,周边有写字楼,有学校,每天前来光顾的顾客络绎不绝。看着辛辛苦苦做出来的螺蛳粉这么受欢迎,夫妻俩的干劲越来越足。
又到了一天的吃饭点,店里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客人。甄丽娟在前面招呼着顾客,韩军辉在后厨忙碌着,为顾客提供美味的螺蛳粉。
忙活两个小时后,店里渐渐冷清了下来,将最后一桌客人送走后,两人看了看表,饭点基本上已经过完了。接下来也就没什么客人了,于是,夫妻俩就准备收拾吃饭。
这时,从店外进来一名男子,身穿一身黑,手里还拿着一个书包。像是刚刚远途归来。
男子刚好进店门就吆喝起来:老板还有螺蛳粉吗?来一份!
甄丽娟连忙应着:有!有!有!您先找地坐,马上给您做!韩俊辉在后厨起锅做起了螺蛳粉。
男子付了钱找了一个位置坐下。螺蛳粉一出锅,就给男子端上了桌。然而,没想到好好的是,男子刚吃了一口就拍起了桌子,手里的勺子直接摔到了地上。
男子突如其来的动作可把甄丽娟吓坏了,赶忙问:您好,怎么了?是哪里不满意吗?
男子说:我点了螺蛳粉,为什么汤里没有螺蛳?螺蛳粉里面没有螺蛳,这还叫螺蛳粉?给我退钱!必须退钱!
甄丽娟赶忙解释:螺蛳是用来熬汤的,因为螺蛳的壳比较硬,即便是打碎放到汤里也很坚硬,不小心吃到嘴里,很容易划破口腔。
为了验证真用了螺蛳熬汤,韩俊辉专门把男子带到了后厨。可没想到男子依然揪着螺蛳不放。走出后厨,手里不知拿了一个什么东西,直接就投到甄丽娟身上。
不管两口子怎么解释,男子根本不听,不是指指点点,就是打砸东西,嘴里还叫喊着。
看着男子不可理喻的样子,再不控制,店里的损失会越来越大。为了不影响店里的生意,不影响其他客人,两口子报了警。警察到店后将男子带走。
男子的举动真的是让人哭笑不得,韩军辉两口子不知道得有多无奈。有人评论:幸好不是卖的老婆饼,不然还得给他安排个老婆!
针对此事,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呢?
1、男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有最起码的认知。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男子作为一个成年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到店吃螺蛳粉,应当有最起码的认知,螺蛳是用来熬汤的,然后用螺蛳熬出的汤再煮粉,而不是在汤内加了整个螺蛳。男子对此揪着不放,还在店内打杂东西,已经涉嫌违法。
2、男子在店内打砸东西,涉嫌损毁公私财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男子因为螺蛳粉当中没有螺蛳,在店内无理取闹,要求店家退款,甚至还打砸东西,店家解释之后,依旧我行我素在店里搞破坏。其行为已经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务,民警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最高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如果店内的东西有损坏,男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男子在店内打砸,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如果因为男子的行为导致店内物品有损坏,男子除了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之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合理的价格去赔偿店主的损失。对于店主的损失,双方也可以协商赔偿方式。(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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