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女子吴某因家庭条件,在40几岁的时候,接了一单违法的“生意”,以17万

爱查说社会 2024-04-24 11:42:52

四川成都,女子吴某因家庭条件,在40几岁的时候,接了一单违法的“生意”,以17万的价格帮他人代孕。可谁曾想到,怀孕期间吴某被查出患有梅毒,客户得知后,当即决定“退单”! 如果换作是其他人,可能会选择不要孩子,可吴某没有这么做,她说她和前夫生儿子时太年轻,不懂什么是爱,而且还是交给父母在带,但怀上女儿可可后,她体会到了做母亲的感觉。 遭遇“退单”后,吴某拿到的报酬为13500元,和17万相差很远,但吴某还是决定将孩子生下来。她为了节约钱,从上海回到成都,改住5元一晚的通铺,并经人介绍,认识了身高一米五,离过两次婚的男子王某。 而后,吴某为了凑齐生产费用,以2.5万元的价格卖了出生证,并在孩子出生后,和王某结了婚,她想要给女儿可可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最关键的是,王某没有孩子,他看到可可时满眼的爱意。 可谁曾想的,因拆迁获得了一大笔补偿款的王某,遭遇了诈骗,将拆迁款赔了个大半,后来又因为给孩子上户口,被人骗了十多万,家里一下子见空了,孩子想要一辆自行车,家里也没钱给她买。 目前,吴某想通过诉讼的方式,找可可的生物学父亲索要抚养费,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1、这事情非常复杂,据了解,可可生物学母亲,是一位捐卵大学生,根本找不到人。

至于可可的生物学父亲,也就是找吴某代孕的客户,他生活在内蒙古通辽,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其是精子提供方。 这件事中,最可怜的是孩子可可,她什么都不知道就来到了这个世界,因她系代孕所生,不能和亲生父母一起生活,再加上生育证被卖了,不能办理户口,现在和将来都将困难重重。 2、从法律上讲,不管是可可生物学母亲,还是生物学父亲,都应当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虽然可可是吴某代孕所生,但她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其生物学上的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换而言之,可可可以向生物学上的父母主张抚养费,但本案有很多难题需要解决。 3、可可是一个5岁的小女孩,在法律上,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提起诉讼。她要如何向生物学父亲主张权益呢? 8周岁以下的未成人,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也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具体而言,想要起诉可可生物学父亲,让他支付抚养费,需要先确定可可的法定代理人,因为可可是一个5周岁的孩子,她无法到法院起诉。 但问题是,谁是可可的法定代理人呢?有网友表示,肯定是吴某啊! 问题是,可可是代孕所生,且吴某为了筹齐生产费用,以2.5万元的价格卖了出生证。

四川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出生医学证明》、随父或随母申报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三项材料。 因没有出生证,吴某和可可并未登记为母子关系,在法律上,他们两人只是一个“陌生人”。

所以现在第一步是,先要确定吴某和可可的关系,然后才能起诉可可生物学父亲,要求可可生物学父亲支付抚养费。

退一步讲,就算不起诉可可生物学父亲,可可今后读书、生活也需要户口,因此,确定吴某和可可的关系非常关键。 最后,不管是吴某,还是可可生物学父亲,他们都是成年人,不管当初代孕的决定是对是错,都应该为自己负责,孩子是无辜的!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从故事中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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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06

用户10xxx06

2
2024-04-27 13:19

且要刑事追究贩卖的出生证

用户10xxx06

用户10xxx06

1
2024-04-27 13:18

孤儿院国家扶养吧,吴某即无经济能力,又无生物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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