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承包地修建大棚后,被园林绿化局罚款55万,男子不服,将该局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了!

西蓝说热点 2024-02-14 15:52:53

(案例来源:北京三中院)

男子赵某从小学习成绩就特别好,他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考上了农业大学,最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毕业后虽然有很多好工作,但赵某决定响应国家号召回到老家,为家乡的农业发展作出贡献。

赵某做好决定之后,跟父母商量了一下,没想到父母竟然很支持他的想法,于是他回到家乡之后,决定发挥一下自己的专业知识,搞蔬菜水果种植,带领乡亲们致富。

但是想要搞种植就得建大棚,于是他与父亲一起来到村委会找到村干部,说明来意之后,得到了村委会的支持。

双方签订了租期为18年的90亩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签好之后,赵某就开始着手修建大棚的各项事宜,可是想要修建大棚,钱又成了一大难事。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最终赵某通过各种渠道借了不少的钱,总共建起了107个大棚,这些大棚供他种植蔬菜和水果,而赵某也利用了自己学到的专业技术,在自己的大棚内种植各种水果和蔬菜。

通过赵某的技术种植,他所种植的水果和蔬菜品质非常好,不仅微量元素特别高,还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在赵某的努力下,仅用了两年的时间就实现了盈利,这比他预期的快了多。

开心之余他总是喜欢和父母聊上几句,父母对于赵某的成功也十分的满意,认为自己的孩子很有出息,将来也一定能够为我国农业做出很多贡献。

就在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时,却出现了意外……

事发当天,赵某正在自己的大棚内干活时,有两名自称是园林绿化局的执法人员找到了他,对方告诉赵某,他所建设的大棚林地,处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区。

并称赵某在没有经过园林绿化局批准,并审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建立起大棚,违反了法律法规,于是对赵某进行了立案调查。

听完工作人员的话,赵某瞬间傻眼了,他辩称:这些地是居委会认可之后,他与居委会签订合同才建的大棚,并不是自己擅自画地建大棚。现在园林绿化局的工作人员说他违法了,他显然很是不服气。

可是不管赵某如何解释,执法人员并没采纳他的话,而是经过调查后,坚持认为赵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犯罪,不仅责令其将建设起的107个大棚拆掉,恢复承包地的原状,还以赵某非法改变林地用途为由,给赵某开出了55万余元罚单。

赵某不服提出复议,但是复议结果并不理想,为了给自己讨回公道,赵某一气之下将园林绿化局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定,园林绿化局撤销对自己的各项处罚。

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园林绿化局仅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准,认定赵某建设大棚的行为存在非法占用林地,并对其作出的处罚,属认定事实不清楚,一审判定撤销园林绿化局对赵某作出的处罚。(文中皆为化名)

园林绿化局不服,当庭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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