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49岁大妈网上发布征婚信息后,47岁大叔与大妈相约,次日就在大妈家中见面相亲。期间,两人发生过两次关系。大叔离开后,大妈报警被强奸。案发后,大叔坚称其没有威胁、殴打、大妈也没呼救,故其没有强迫大妈。但即便大妈承认大叔所言属实,大叔还是被法院判刑。这是为什么呢?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49岁的王大妈与前夫离婚后,独自生活。王女士离婚后从事地产中介工作。因常年独自一个人,且年龄已接近5旬,王大妈决定在网上寻找一个靠谱的结婚对象。随后王大妈就在网上发布了征婚信息。
47岁大叔张某看到王大妈的征婚信息后,主动与其取得联系。聊天过程中,张某声称自己是名厨,单身没有子女,有三套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大房子。
双方交流过后,张某声称自己最近想投资小产权房,并想与王大妈见面交流、顺便再了解双方的情况。
事发当天早上7时许,张某如约来到王大妈家中。当时王大妈刚起床,只穿着一条抹胸连衣裙,没有穿内裤和内衣。二人见面后,先交换查看了身份证。
可半个小时后,张某却趁王大妈去给其煮水喝时,突然来到王大妈身后对其实施猥亵行为,王大妈随即以“必须在结婚以后才能发生、第一次见面不可能”为由,明确表示拒绝。但张某还是强行为之了。
事后王大妈指责张某第一次见面就在其家中做这种事。但张某并没有正面回答。
可之后张某又将王大妈拉到房间并又与其发生了关系。事后王大妈因害怕怀孕,第一时间去洗了澡。
洗完澡出来后,王大妈想着既然已成事实,就没有报警并质问张某会何时会与自己登记结婚、用什么实际行动来证明其是愿意与自己登记结婚的?
可张某却说,现在的年轻人找对象都这样。
王大妈随即反驳称,年轻人处对象还有个红包和鲜花呢,你这这算什么呢?
张某回复说,微信里钱不多,没法发大红包。
王大妈回怼称,这根本不是钱的事!就想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张某说:想和你慢慢相处。王大妈随即让张某走了。
张某走后,王大妈和儿子说了此事。儿子建议王大妈马上报警。
10时30分,即离二人见面三小时后,王大妈报警。
王大妈做笔录时承认上述案情,并证实张某没有殴打、威胁其,但其当时有反抗、推开过张某。可其去年心脏刚做完手术,身体不好,没有办法激烈反抗,这也是其平时在家时,只穿裙子的原因之一。
张某到案后辩称:
首先,是王大妈主动邀约其到家中见面的,其见面后才发现王大妈是没资质的中介,所以买房没谈成。
其次,无论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事后王大妈都有机会报警,可其并没有,加上其未使用殴打、胁迫手段,王大妈没有呼救等事实,足以证明是自愿的。
最后,根据王大妈的陈述,很明显其是索要钱财无果后,才会报警的。
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虽然王大妈洗过澡,但正在回家的张某并没有,且在房间找到擦拭过的纸巾,结合张某到案后承认其与王大妈发生过两次关系。故法院予以确认。
刑法明确规定,只要是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一律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在可以确认二人发生过关系的情况下,能否认定张某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要看能不能认定事发时王大妈是被违背意志的。
为了证明这一点,法院调取了以下证据并给出意见:
第一,聊天记录证实,王大妈和其儿子说起此事后,其以不想丢人为由不想报警,但儿子坚持要报警,并在网上搜到附近派出所电话后,发给了王大妈。
第二,邻居刘某及王大妈儿子等证人证实王大妈平时身体不好、心脏长期不舒服,医院诊断证明书等证据证实,王大妈血糖值为21.4mmol/L,心电图T波异常,为异常心电图,临床诊断为Ⅱ型糖尿病,建议休息,忌剧烈运动和情绪波动。
第三,经查,张某声称其是名厨、单身无孩子、有三套大房子等均不属实,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主观目的,其有想和王大妈见面或进一步发展的意图。
第四,现有证据能够证实王大妈不是自愿的,且张某有暴力行为、王大妈陈述张某力气较大,按压其胸部导致其无法反抗,其也推开过张某,但因身体原因未进行强烈的反抗,怕丢人没有大声呼救。
王大妈所作解释符合常理,结合王大妈事后立即告知亲属,也没有因此事向张某索要钱财物或者威胁张某欲达到其他目的,王大妈的陈述具有客观性,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据此,结合证人证言及医院检查报告,能够证实王大妈身体不好,有血糖、心脏方面的疾病并印证其陈述,且现有证据之间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实本案查明的事实,故可认定王大妈是被强迫的。
刑法第236条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综上,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野孤禅
这男的根本就没想跟女的真好,借着处对象的说辞,白嫖一下,要是没报警,就再找机会。被判刑一点不冤。
用户77xxx68 回复 07-23 16:42
男的吃软饭想白嫖,这判刑还算公正
xwq5182201
这个案例判定有点勉强。张某最大问题是没有明确结婚意愿。第一次见面就应该应对方要求做出明确选择。不是个老实人。
小黄鱼 回复 07-23 12:43
很明显就是想骗炮,骗炮不成还强上,不知道哪里判定的勉强?你是不是对勉强有什么误解?
绸缪桑土 回复 07-23 15:16
根本就不成立!勉强都算不上,不是勾引为什么在女人家?又穿的那么暴露,稍微有抗拒的意思男人敢吗?能得手吗?
花圣
大妈:我横竖一张嘴,它张合皆有理[哭笑不得]
用户10xxx24 回复 07-23 07:43
楼上二:位人才啊。
夕阳余晖
都不要是好鸟,应各打五十板。
印第安人在哭泣 回复 07-23 13:56
你真是人才
用户10xxx55
渣男渣女!
醉翁
这个男的判刑不冤
用户17xxx22
按这判法,心脏不好的女的告男的一告一个准是吧,那岂不是随时被威胁,只要不提钱,什么结婚,什么买东西
用户17xxx22 回复 用户77xxx68 07-27 07:42
给你说是女的叫男的去的她家,而且穿得很少,事后说是因为动了手诉不能穿多,哪里是男的叫女的来她家,你一直说你自己的,不以文章这个来说,就别回复啦,我估计你是没什么文化,一直给你说说以文章这个为准,你像看不懂样,还在说是女的去男的家,那是另一回事了对吧,我说文章中这男的就无辜,你别扯其他的
用户77xxx68 回复 07-26 23:35
不是情侣关系你有啥资格骗家里?不能直接说目的?只有两种可能,一种骗家里半推半就,一种就是骗家里用强,才不提前说,就怕女的跑了,这两种可能都判个强奸,你觉得无辜吗?对付这种喜欢钻法律空子小人三年已经最低了,都是男人,不说也懂,这种就是打算擦边法律用强却觉得偷偷摸摸这样没有证据证明他用强的,你觉得法官警察都是傻子吗
鬼多天师少
你敢相亲吗,以赚钱为目的套路
用户15xxx14
老头是想借相亲为名白嫖吧,这么胆大,肯定不是头一回干这事
晨曦
双输!老太被奸名声也不好听
空着的无名指 回复 小黄鱼 07-23 16:27
反正经过社会案件的不断熏陶,我现在找女的,都会微信转账给个三五百的。就因为我他娘的害怕遇见仙人跳。不管她咋说,我就咬定是嫖娼,最多拘留15天。
小黄鱼 回复 07-23 12:48
你是身同感受才有这种说法,你家就是个悲剧。
flp007
判的好,这个男的动机不纯,这个女的有点傻
用户10xxx81
干过了给二千什么事都没有,裤子一提就走路没门。
人到中年 回复 07-23 12:39
49岁,2000,你去吧
A山楂树 回复 07-23 12:51
半斤八两!
青哥
第一次相亲就让到家里,而且只穿抹胸裙,还没内衣内裤,这不是挑逗是啥。身体再怎么不好也不会一件内衣内裤都不敢穿吧?如真的不能穿那还相啥亲?这不是坑人吗?
徐傲 回复 07-23 08:39
故事新编
用户14xxx61
全凭法官一张嘴!讹人不成倒打一耙!
青苹果
好体力
茶夫子
这明显的是仙人跳!
用户77xxx14
记得有心脏病的人不能结婚的对吗
ttur 回复 07-23 12:16
没有这种规定吧?只是对生育有影响
贪吃龙 回复 07-23 12:14
不能生孩子,有遗传
微波
三百块钱红包的事
kzfe
一个想白嫖,一个想骗钱💰……!
聘贤
都不是好东西
诚信
渣子!
梓茗
假借相亲之名,一个想白嫖,一个想赚点外快,都不是啥好东西。
每天
俩人都四十多岁,年龄不大
ada1
第一次见面就问什么时候办理结婚?比第一次见面发生关系离奇的多[捂脸哭]
冬天
47岁就大叔了吗??!真可笑!!!
非你莫属 回复 07-23 08:18
47岁明明还是小伙子[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劍帝萊維 回复 07-23 14:16
古人36岁都要称老夫了,现代人47还是正当年[捂脸哭][捂脸哭]
艮卮每日评论
成不成的做啥事儿都该尊重对方,给人家惹恼了告你活该。
一片叶子
世风日下
shulbo
最低线判的
用户14xxx20
应该说只要大妈想告,他就没跑,不管大妈当时是否愿意
用户10xxx24
楼上二位:人才啊。
用户17xxx51
以相亲为名约异性陌生人至家中从事卖淫活动,因没收到钱,转而报警称被强奸。
tb94998541
都不咋地,主要是💰的问题
尖督督
如果单凭女方的说法,这强奸案就天天有了。大家都是成年人,如果一方不愿意,想成事挺难的,而且是二次。这样就定强奸太勉强了。
骤然回首
说白了就是合作不愉快!都不要脸
绸缪桑土
问题来了!第一次见面为什么女人要在自己家里?还穿的那么少?试问她如果有一点不愿意男人能得逞吗?这女人绝非善类!
文鉴
一看这内容就知道这小编便秘在茅房坐久了编出来的臭内容
用户15xxx15
两个人目的都不纯
天涯
49岁就成大妈了?
难人
就是嫖资没谈拢
一戒书生
就算身体不好,有客登门,也不能那样穿着待客吧,这是否有勾引嫌疑,如果男的真给转个大红包,估计俩人以后还能媾合
阿飞
相亲早上约人家到自己家里,却只穿抹胸裙也没穿内衣裤,哪有相亲这种穿搭的,可以算是半推半就,法院判高了。
Joker
这老头子显然是老手
阵雨心情
47岁还害怕怀孕,这么年纪应该没有生育年龄了吧
有待研究— — 回复 07-23 17:20
大多数50多岁才绝经,40多还能生育,但不建议,高龄产妇属于高危人群
一叶轻舟
人还得正经!不然就是这个下场!
星空
没穿内衣内裤,目的明显
心之意
先是两厢情愿,两情相悦,你情我愿的。 事后发现不给房,给钱 就告强奸 人才 [点赞][点赞]
旭日
这大妈明显就是钓鱼,没钓到钱就报警。初次见面为什么穿成那样,这明显就是给老头👴🏻暗示嘛。真的心脏不好到都不能穿衣服了,就没心思找老头了。
用户91xxx51
清朝法律:奸出妇人口
骑驴回村
三方都不是玩意
夺宝奇兵
看来告 QJ 是维护自身利益行之有效的手段[滑稽笑]
还有啥能用
啥都不穿不是诱人犯罪吗
上善
第一次算强奸,意犹未尽到房间来第二次总不能算强奸吧?
用户15xxx67
不给钱想走?天真无邪!订婚都可以告你强奸
江阴宝宝
我想问一下,假如,男的事后,主动发一个大红包,会不会判别的了?
有你不遗憾
没达成目的就可以报警,什么叫强奸?警察应该好好研读一下!
西域客
第一次见面就想上床,判的不冤
用户10xxx31
哪有吃白食的?就算情人之间你情我愿男的也要给情人发个红包或买点礼物吧!
爱暖
仙人跳
今夜星光灿烂
都是猛人
文文
第1次见面在家里。还穿着这样这女人也够呛。第1次去人家,这个男的也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也不是什么好人。
JASON
不到50就大妈了,小编几岁
赵海山
都不是啥好鸟
用户79xxx38
都不是好人
zyz
女的为了钱,没得到,转而报警。变相的仙人跳。男的想白嫖。俩货没个好东西。判刑有点过了,如果女的真不愿意,男方也不会得逞,因为期间没有暴力胁迫也没有迷药。
用户39xxx09
嘻嘻嘻嘻写作业
穆沂
这个男的这样的事不知干了多少回!活该活该活该!
用户10xxx18
你俩都想那点事,事后过瘾了什么没捞着又报警
春天真好
各怀鬼胎俩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用户18xxx14
最起码有个相处过程
开开心心过每天……龙的传人
男的骗女,女的用色骗男
有待研究— —
仔细看了,不怨,法官判的好
修俊峰
男女立即沉猪笼,留着浪费粮食污染环境,
山水常绿
关键没买小产权房,一个阿猫,一个阿狗
王小菜
哪有相亲第一次见面把人往家里带的,都各怀心思,而且目的不纯。如果大叔发了大红包,可能就能躲过牢狱之灾了。
华仔
为什么睡了就可以反悔?不可以睡时就抗拒吗?
一桶
男的是律师他爹,女的是法官他娘。
狂野如风
成年人应该为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
用户10xxx70
都不是好鸟,一个想骗炮,一个想搞钱
用户10xxx14
人生没事本事,不能吃免费午餐,不如点外卖快餐.免费午餐代价大高,不值
贾艳秋1
49岁就是大妈了,写故事也不能这样写
六弦之恋
大妈怕怀孕,立即洗澡
用户18xxx32
都想占便宜!太可怕了!
肃静
被强奸后报警的,不会超过十分之一。
虚怀若谷
枉法裁判!
用户14xxx50
女的:它强奸我 男的:它自愿的 咱是两同一类
天天向上
法院这判决偏重
不可
这样约会,谁憋的住啊?[禁]
温柔一枪杀狗狗
两个人事后有提到经济利益问题,如果男人给了女的不会报警,从这点来说不构成强奸,可惜男人太过小气照来牢狱之灾。据此推测法院判的不太合理
百忍成金(雨刀)
别人都断水断电的人了你还去干那事真的缺德到底
用户40xxx46
没有金钢钻,不揽瓷器活
人鱼公主
阿弥陀佛,枪毙喽😆🤣
小小
[滑稽笑]这么大岁数了还真能干[大笑]
贪吃龙
三套房,房产证拿出来,又是骗子
一拓沙洲
这么大岁数,有啥意思
药师兄
这种把男人邀约到自己家,大早上基本不穿衣服见人,还连续发生两次,发生完以后谈价钱没谈拢,然后和家人沟通联系,报警抓人!会不会是新时代的~仙人跳~方式很有新意!
大白人2000
基本可确定,此人动机不纯妄图白嫖不想负责禽兽不如
雪松
从公平公正的原则,这个判决有偏袒女方的嫌疑!
张洪进
正确
鸿蒙道尊
没给钱,不告你才怪???
用户86xxx64
说白了,这样的判决真的有失公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