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女子逆行追尾大巴车后暴打正常行驶小车司机,导致司机口鼻出血,该被打司机未还手,其间女子叫嚣:“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 该女司机打人致口腔流血,是不是涉嫌故意伤害?追尾碰撞后未经交警定责又驾车逃离无视交通法规,是不是交通肇事逃逸?这样的行为仅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是不是处罚过轻?而且该女子是否涉嫌寻衅滋事。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 [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关键是此事已经在网络传遍大江南北,造成极为恶劣的舆情影响,如果不予以重罚那么不能够给法律,给大众一个交代。这种动手,不能以伤情论,应该以行为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及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不能简单的行政拘留,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基层执法中大量的此类大事化小的做法,大大降低了公众利益和个人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的违法成本,也模糊了公众对违法行为的认知。
青岛一女子逆行追尾大巴车后暴打正常行驶小车司机,导致司机口鼻出血,该被打司机未还
感性社会观察
2024-08-30 16: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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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公移讪
如果是逆行男子打女子,会是什么处罚?
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回复 08-31 20:04
那个打老师的比这轻多了,1 年半,你说的这情况,又是军人罪加一等,来个3年不过分吧~
冰色
你应该问还手了会有什么处罚?
好好
再问王开磊。驾车肇事,然后来殴打人家十几巴掌,这是正常人能做得出的事情吗?这路虎女有没有涉嫌酒驾毒驾,血液检测报告在哪里?在警情通报里面说路虎女当场和大巴车达成了谅解,那我就请问,路虎女是在什么时间和大巴车达成谅解的?是在打人前还是在打人后?大巴车上有没有乘客?在这次碰撞事故中车上乘客有没有受伤?还着陆虎女回到家以后达成的谅解是和什么人达成的谅解。谅解备忘录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