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贷款392万,买了一套房,岂料,房子盖了几年始终只有一层!见房子烂尾,还了3年房贷的男子,停了2万的月供,银行上门催款遭拒后,将男子告上法庭,一审判其继续还220万房贷,可二审却有不同意见! (来源:嘉兴中院)
“都怪你,当初我说这地方不能买,你偏说便宜,不听劝,现在好了吧,房子盖了4年,还只盖了一层楼,什么时候才能住进去?”老婆又开始向许建军抱怨。
许建军也是头大,却又无言以对,当初这套别墅确实是他坚决要求购买的,可现在却烂尾,他是既无奈又无助。
原来,4年前,在许建军所在城市的嘉兴郊区,一个开发商上了一个新楼盘,而且盖的全是别墅。
别墅里的房子相比附近的商品房便宜了不少,这也让许建军非常心动。
许建军家有3个孩子,现在都孩子都大了,房子又小,一家人根本不够住,许建军别想卖套别墅,也好改善下居住环境。
虽然老婆极力反对,觉得这个开发商没什么名气,资金实力也不强,搞不好后面这房子会烂尾,多年的积蓄会打水漂。
不过,许建军却认为机不可失,别墅的价格和位置都不错,况且买房的人也很多,看起来烂尾的可能性也不大。
为此,许建军力排众议,向亲戚借了不少钱,友拿出了毕生积蓄,在这个楼盘挑了一套别墅,还贷款了392万。
就在许建军幻想着1年多之后能顺利住进别墅时,可楼盘的开发进度却让他赶紧不对头,1年过去了,他的别墅才打了个地基。
意识到不对劲的许建军天天往工地跑,找开发商询问房子到底什么时候盖好,可每次开发商都说资金马上到位,房子很快就能盖起来。
就这样,在开发商一再承诺下,房子的竣工日期却一再延迟,4年后别墅才盖了一层,而且彻底停工,没有继续修建的迹象!
此时的许建军每个月要还2万多的房贷,已经还了3年多,还贷压力很大,可房子还没影,家里人也不断向许建军抱怨,认为是他猪油蒙了眼,买了烂尾楼。
思来想去,许建军认为不能再拿钱去填这个无底洞,一狠心直接就停了房贷!
房贷停了之后,没过几个月,贷款银行坐不住了,业务员几次上门,找许建军要求他还房贷。
可许建军却振振有词:“现在房子烂尾,不是我责任,开发商没有交房,我也没办法,你们要钱就去找开发商要,我也亏进去上百万的首付,我找谁说理去?”
虽然许建军这么说,但银行却不同意,认为贷款是贷给了许建军,应该是许建军还贷才是。
许建军一听,也不啰嗦,当即回怼道:“就算我还不上房贷,条款里也写明了,房子抵押给你们银行了,你们去找开发商要房子法拍嘛,找我干什么?”
银行工作人员也被怼的无言以对,一怒之下将许建军告上了法庭,要求他继续履行剩下220万房贷贷款的义务。
那么,法院该如何审理此案呢?
1、 一审认为许建军违约,应当继续支付银行贷款。
银行在庭上拿出了当时许建军的贷款合同,合同的第38条规定:银行在发放贷款后,无论购房人与开发商有任何纠纷,都不影响购房人与银行的贷款合同的履行。
银行的意思非常明确,购房合同是开发商与许建军签订的,别墅烂尾是开发商违约,与银行无关,而许建军欠银行的贷款又是另一回事。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一审法院认为,不管房子是否烂尾,都应当依合同还钱。
2、 许建军不服,提起了上诉,他认为银行这个约定是霸王条款,应当视为无效。
许建军认为,房子烂尾,他不仅投入的首付打了水漂,而且还了3年的贷款,可谓是损失惨重。
银行的这个约定只是规避了银行的责任,却加重了购房人,也就是许建军的义务,明显不平等,有违公平原则,是一种无效的格式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因此,许建军认为该条款无效,他不应该继续归还贷款。
3、 二审法院认为银行贷款合同条款无效,许建军无需再归还贷款。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本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这个条款的意思是,如果买房合同已经失效,那么开发商应当将首付和还贷的钱还给购房人,也就是许建军,而购房贷款则应该还给银行。
也就是说,现在开发商已经破产,银行应该去找开发商要钱,而不是找许建军,而且许建军也应该去找开发商把首付、还贷的钱及利息要回来。
至于银行主张的贷款合同,法院认为该条款加重了许建军的义务,有失公平,不予支持。
最后,二审法院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秋风
房子没揭顶,银行放贷违法。
雨前龙井 回复 10-30 23:47
理论与实践之间是有矛盾的。真如本题,对于已买烂尾楼的是好消息,对于没买房的,以后能不能借到钱?很难说。[静静吃瓜]当然房子会不会再像三十年来那么涨一波?也不好说。[静静吃瓜]反正,大家都懂了,不能轻易借钱给别人!
肥蜻蜓
房子主体没有没有封顶,银行就开始放货,有很多方的责任。
月光守望
这就对了
雪舞情缘
行长已经赚的盆满钵满
用户10xxx47
这才是该有的法官,法律的健全。
用户10xxx51
没有封顶,怎么就开始房贷了??不是小编乱编,就是银行违约了!
人要有真诚的心
我想问一下法官,没有楼房也还快,从银行贷款的钱谁拿去了?从贷款人手里进过没有。
刘新旗
支持二审法官
用户10xxx51
劝首付呢?
闾左之流
动辄几百万老百姓一辈子就为了这,值吗,心有不甘啊。
随缘
银行哪来的钱赔,都是老百姓的钱
铁哥
银行高管各个都是高薪,钱从哪里来的
陈工
不支持还款,贷款是商品房与银行有利益输送
花园角落
谁批准房子还是图纸时就可以开售的?
休鞋馆
建房卖房是为了赚钱,那我房子还没有建都卖了,钱也赚到了,那我还建房子干啥??至始至终没有一方…人,银行,或者什么部门单位找开放商的问题!
用户10xxx76
投资有风险,买房需谨慎。买房和炒股一样
珠江水逝
问题是怎么拿到的预售?
用户15xxx03
既然是房屋抵押贷款,我不还贷款了,你把房子收走不就行了,至于有没有房子,那就是银行的问题了,谁让你没见到抵押物就房贷的
用户95xxx51 回复 11-02 10:26
这就对了,过去的典当行也是这样的,过了当期抵押物可以不要,当然钱也不需要还了。这称为死当,现在可以称为个人宣布破产了。
dmtchris0
这是意淫,在我国,房贷不是实物抵押贷款,是实物参与抵押的个人贷款…如果二审开了这个先河,烂尾楼断供多的去了…
烟雨红尘 回复 11-02 17:50
你以为现在烂尾断供的少?
峰哥
好
elaineranyx
银行的贷款放入了个人帐户才可以这么讲
用户99xxx16
问题来了,银行借房贷要承担开发商烂尾风险,那银行借生意贷要承担生意失败风险吗?存款银行需要承担银行倒闭和违规操作风险吗?
囚賤囚愛
银行和地产商合伙骗贷的
用户92xxx60
二审这样的法院法官去哪里找?
腾飞
这是买卖合同,不是买卖房屋,是违法的
用户10xxx43
房子都没,还得还贷,不得把人逼跳楼啊,本来就应该二审这样判
喜笑颜开
卖楼花就是犯罪行为!国家应该打击!
星缘
找开发商,找个寂寞
爱新觉罗丶飙哥
贷款买房的都是煞笔[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王者遇到猪也会是坑
银行贷款那个绝对得砍头息[狗头][狗头]
老猫
意淫而已!如果按二审,银行得倒闭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