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防闺蜜!

上头期不迷惑 2025-02-11 17:01:12

案件人物:林婷和李娟是多年闺蜜,张军是李娟的男友,林婷与张军相识已久但无过多交集。

事件经过 酒后邀约:四个月前的一天晚上,林婷与李娟聚餐后喝了酒,心情低落,酒意上头的她拨通了张军的电话,诉说自己的烦恼,张军当时刚和李娟发生争执,心情烦闷,便答应了林婷的邀请来到她家中。二人聊天甚欢,气氛微妙起来,林婷主动靠近张军,二人最终发生了关系。 怀孕报警:四个月后,林婷发现自己怀孕,试图与张军沟通让其负责,张军对此避之不谈。在与李娟的一次争吵中,林婷提及了那晚的事情,面对舆论压力,林婷选择报警,称张军当晚对其实施了侵犯,但张军坚决否认,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法律分析 是否存在强迫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必须满足 “被害人不同意” 以及 “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两个要素,林婷是否明确表示过拒绝,张军是否存在暴力或威胁行为是关键。 酒后同意是否有效:法律并不认定所有酒后行为都是非自愿的,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处于完全丧失判断能力的状态。若林婷酒后仍能正常沟通、主动联系张军、未曾表示反对,那她的同意具有法律效力。 事后行为是否支持被害人陈述:林婷在事发后并未立即报警,且事后仍与张军保持联系,甚至主动交流,这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被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法院裁定:最终法院裁定不构成强奸罪,案件属于普通的性行为争议,张军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此外,法院建议林婷接受心理辅导,并提醒双方在处理两性关系时要更加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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