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县城总体规划编制从1976年在邹县开始试点,1978年全面铺开,到1985年底,山东省已完成了所有84个县城的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县城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县城性质。其共性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一般在经济上是以农业为基础,工业基本上以农副产品和当地其它资源加工为主。它的主要职能为城乡纽带,表现为:(1)为广大农村服务。由于县城是党政领导机关所在地,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带领广大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为农村提供服务的纽带。(2)为大中城市服务。具备为城市大工业服务,提供配套产品和为城市居民生活服务的加工品、农副产品的条件。自“市管县”的体制实行以来,县城由偏重为农业经济服务逐步走向为农、工、商、学、科技等全方位服务的方向。(3)为县城自我服务。把县城内部各种职能有机地组织好,使其具有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县城居民。 (二)县城规模。规划期限远期到2000年,人口规模的增长一般为现状人口的一倍左右,其计算方法主要是采用劳动平衡法、综合分析法等。人口增长主要来自自然增长、机械增长和城市建设使城不断扩大而带来的人口增长,主要包括县城内的非农业人口和常住县城内的农业人口。用地规模一般每人10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指标。 (三)县城规划布局。一般以旧城为基础,根据自然条件、建设条件及其他因素,对用地发展方向、功能分区(包括工业用地、仓库用地、生活居住用地、行政中心、商业中心、文教科研等用地,及道路系统、绿化系统、对外交通等)进行规划布局。在专业规划中,一般包括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等规划。对有旅游价值、历史文化名城和防洪要求的县城,还要作旅游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防洪规划等。资料出处:山东省志
山东省县城总体规划编制从1976年在邹县开始试点,1978年全面铺开,到1985
同贸看商
2025-02-21 12:52:00
0
阅读: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