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的工资,能养活一家人吗? 我是1967年矿山招工参加工作,在矿山井下当运搬工人,每月工资54元,加上夜班费9元,每月到手工资是64元左右。当时我家里是8口人,父母和五个弟弟妹妹。全靠这64元左右的工资生活,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8元。 过是能过得下去,但生活很是困难。 穿衣服,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大孩子衣服穿小了,小孩子接着穿,冻不着冻不死就是胜利了。 吃饭。我是井下工人,每月供应粮食是54斤,其他七口人都是每月供应27斤粮食。其中大米每人每月2斤,白面2斤,豆油三两。成年累月吃的是玉米面饼子和大𥻗子粥。难得吃几顿细粮,猪肉每人每月半斤,但我家买不起。过年过节才舍得买几回肉吃。 住房。是住单位分的房子,28平方。每月房费1元3角。 那年月,一个人上班下矿井月工资60多元,能养活一家8口人。关键是弟弟妹妹上学学费少,一年才一两元钱。对我们这样生活困难的,学费基本全免。否则是念不起书的。
大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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