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阳高案件判决对法律底层的损害
法律源于社会,先有社会而后有法律,法律存在的价值就在于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不然人们供养一群法官、监狱、律师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是为了扰乱社会吗?肯定不是,供养法律界人士就是为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尊重社会正常行为,增强主流人群的安全感。
订婚、彩礼、说媒、置办婚房,多年来都是保障婚姻的安全感、郑重感和诚意的仪式。既然男女双方都参与其中,那当然就拥有不容置疑的法理依据。虽然这些依据尚未上升到国家层面,但并不意味着不合法或者无关紧要。也并不意味着上升到国家层面,仅仅领一个结婚证就能够忽视民间层面的常规保障行为,因为国家层面的保障并非涵盖所有保障,所以从建国前人们组建家庭领取结婚证开始,到如今订婚、聘礼、置办新房依然不可或缺。女方既然参与订婚,进入婚房,收受聘礼,就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大同阳高案件完全否定民间层次的安全保障,将婚房内存在民间保障行为与马路上陌生人的强暴行为等同看待,这是对法律底线的不尊重,是对社会良好秩序的粗暴践踏,严重损害了社会秩序,引起了社会意识混乱,使得男士的安全感瞬间丧失,引发全民激烈谴责和争论,自然是不可避免的。 而女方出尔反尔,虽然赢得了法律判决,却输掉了个人信誉,背负了骂名,为世人所不齿,也完全是咎由自取。
用心爱你
说得最好的一篇文章必须点赞
雨洗风磨 回复 04-27 12:31
说的好,正义感强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回复 05-02 01:22
守旧的彩礼,开放的身体,依赖的经济,独立的思维,强势的性格,上嫁的决心,还有随机的孩子。
蓝隼
强奸罪重点是强还是奸,强是违反妇女意愿,奸是发生性行为,如果强是重点,那女员工不想上班,老板说不上班就扣工资也是违反妇女意愿,就是强奸犯吗?有个律师再网上发声,觉得说得很关键,大同强奸案男主虽然拉扯女主了,最终还是开车送女主回家了,女人坐他车说明没有被强奸的恐惧,男的既使有那么一段时间违背妇女意愿,也是主动终止犯罪了,男的是用强了,但没有奸,判别的罪可以,判强奸罪从法理上讲不成立吧,这个案子让人办成了笑话,大家都别太认真了。
用户66xxx75 回复 05-08 22:51
可连二人发生关系的实质性证据都没有,就靠推论及女方口供,判强奸这不扯淡
破茧重生 回复 05-08 22:01
将她们浸猪笼
微末蚁族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就这还结锤子呢,当冤种吗?
佛前一片尘 回复 狐狸 05-10 12:18
第一,男渣;第二,大概率不构成强奸;第三,大概率一二审判决会翻。但与只是大概率,因为不可能了解到详细案情
狐狸 回复 05-10 10:19
你可以具体去了解一下南昌案,我是搞不懂他们的逻辑,所有证据都显示当时女方是主动的、自愿的,但是因为事后男方不愿意做女方的男朋友,于是就成了强奸。
mjgfxy
非常有水平的一篇文章 ,大同女法官们确实要学习一下!
破茧重生 回复 05-08 22:05
你太仁慈了,她们内心恶毒
录像之国
小仙女法官:“抛开实事不谈,没有违背女性意志吗”
青叶一文章 回复 04-26 07:02
先上车后补票才是真爱!
执着 回复 青叶一文章 04-29 00:34
对,好多谈恋爱甚至同居,都是到谈婚论嫁才涉及彩礼,相亲就要彩礼就是生意,毋庸置疑。
用户10xxx90
我个人觉得,女方既然收受了彩礼,就是认可了这门婚事,配合发生性关系也是理所当然,如果不愿发生性关系就不该收受别人彩礼,收了彩礼而又拒绝性关系,是不是有很严重的骗婚嫌疑。
Lose Demon 回复 05-04 18:39
没结婚,可以拒绝性行为,本身是没错的,但是本身也没有发生性行为,还上告到法院,把男方搞到牢里,并且中间还夹杂胁迫和预谋。本身也不是一个合理事情
用户16xxx81
女法官不合格
小鱼
不要老学西方,还是要尊重传统、传承,中国的法律一定要适合中国社会
嘟嘟熊 回复 04-27 19:01
西方社会已经撕裂乱套了,正手足无措无可奈何的时候,还学习西方那一套。
北斗神拳 回复 04-27 11:38
对啊,老祖宗数千年传下来有些律法还是很符合咱们传统的。杀人偿命,出轨浸猪笼。
没有名字的用户
性同意撤销明确只用在未成年心智不成熟可以在成年后一年内追溯,结果女拳玩到烂了
kongmuo 回复 04-25 22:31
这TMD也坑人 本来有14以下不管怎样都是强奸 TMD14-18岁只要同意就不是 现在能成年后撤回同意 玩人呢
呵呵 回复 04-30 16:04
性同意撤销权仅适用于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无法反抗的情形。如果妇女当时能反抗而自己不愿反抗,则性同意撤销权不成立。法院的判决明显扩大了刑法对强奸罪的定义范畴,判决本身就涉嫌违法。
¥@$
分析得好好,很理性,很精辟[点赞]
¥@$
理性、精辟的分析[点赞]
沦陷
交给澳门警方
渔翁
完全赞同,符合广大正义的民众之意愿,和我前几次说的是一样的观点。
用户11xxx24
这是目前为止最好的一篇“订婚强奸案”的批评文章!给作者点赞👍
用户10xxx86
不容易,一篇好文章,不是垃圾枪手
踢V加工费
彩礼不合法就该跟国外一样定性为诈骗
黎~zZ 回复 05-06 08:50
你要先了解彩礼的由来再来喷这个。彩礼是以前女方的嫁妆,结婚后会返还给女方做为女的私房钱。只不过现在被玩坏了有些人不返还或返还小部分。
45678
观点很新颖呀
注册很简单
今年以为冬萍一笑算炸裂了,万万没想到
用户10xxx38
如果是官媒这么说,还让人有些安慰。只是普通媒体,只是让我们感觉沮丧
用户10xxx21
说的在理
a齐0
好文
求变
好文章,满足了挣钱说瞎话的本事,男方5张协议,一张都没做到,说女方出尔反尔!确实能逗人一乐
暗夜 回复 04-26 08:19
男方5箱协议女方一张都不同意。所以男方为啥要做到??你这奇葩逻辑。
求变 回复 暗夜 04-26 08:45
你说啥是啥吧,我算是知道了为啥不要跟蠢货争论了。
用户42xxx81
翟欣欣一要,冬萍微微笑,余霞偷偷乐,钢化玻璃膜
与时俱进
有一定道理,法律也需要与时俱进。案件判决有一点点小主观,就是依法判案,谁也不能说我怎么样。所以才会有二审拖了这么久,舆论反响这么大,依然判处男方3年刑期。法律以惩戒改造为目的,本案男方除此特定环境条件并无其他恶意行为,且未造成事实性严重后果。3年刑期判罚明显偏重,反容易造成心理扭曲报复社会
风清云淡 回复 04-26 12:48
这个案例,让喜欢婚前同居的掂量掂量了,就是因为婚前居太多了,男人都习惯了零成本零责任,这个案应可扭转下婚前性开放坏风气了[呲牙笑]男人5分钟快感,让女人弄不好当妈了,但爸不一定有!
暮卷西山雨
铲除女拳妖孽,救我中华
用户10xxx65
想起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扶
用户10xxx97
说得太好
用户14xxx78
定强奸案子是太过牵强了,这不是陌生人,是订婚了给了彩礼又有在婚里,也没必须放火逃离
joker
法律早该改变了
用户16xxx61
房本没加名字确实违背妇女意志了,但这跟强奸有一毛钱关系?
用户10xxx55
好文,顶起来!
凤凰树下
必须点赞
臧书幽兰
强奸就是强奸,说你是就是不是也是。
飘渺
这位作者正能量满满,必须点赞。
大灰狼的幸福生活
这个小编说到点子上了
大刀
说的好!
用户18xxx73
分析精辟,给作者点赞
暗夜星火
给小编点赞
用户10xxx68
好文章,说出了大家共同的心声
逍遥过客
别订婚结婚就好了
777
有點水平,再猛烈一點更好!
小鱼
说的好
奋斗
这女的以后谁敢娶啊,谁tmd不怕他再把他送进去啊。这女的一辈子都完了,没有人敢和这女的结婚的,谁都怕这个女的在与同样的手段把他送进去。
凝固的风
你都说到点子上了,点赞!
不争不舍
有道理。
光只是幻觉
既然证据确凿,为何700多天才二审?为何原告不私了,检方却私下和被告商量认罪就判缓刑?这可是刑事案件啊!它们在逃避什么??
用户17xxx32
这是最正义文章,支持作者的观点。
用户13xxx69
放屁,订婚就可以强奸?自古没这回事
用户10xxx52 回复 05-08 05:01
古代结婚前男女是不会单独见面的,何况还两人一起进婚房,都什么年代了,都几岁了,一起进房间躺床上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暗夜 回复 05-05 19:57
所以嘞???妾的钱收了。。妾的地位不要??又想只收钱又想有正妻的地位???这就是现在婚姻??那你扯什么自古以来?
林炜明
说的太对了[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1xxx35
这个小编说得真好!
祥的
准新娘在婚房被准新郎QJ未遂,准新郎被判3年,觉得判的有点重
散文诗
写的很好
楼恒
说得非常好,好文章
敲砖
这个事情发展到这步了,女方要不退还彩礼钱,如果女方不退还彩礼钱,这绝对是有预谋的骗婚,还有就是这次判决就如同当年南京法官的做法会产生联锁反应,只要女方想离开男方而不还彩礼就业用这种手段。
默默无味86 回复 04-26 13:10
消息很滞后,彩礼钱也是起诉了才退的。
岁月刻痕
这说的真好,下面还有大佬能补充一下吗
沧浪之水
第二个南京法院。
守护天使
本文是人间清醒之文章
梦里什么都有
现在就是有一个问题,结婚究竟能给男人带来什么?
暖男
这篇文章讲的好,句句分析有理,客观公正,朋友,来安徵到我这喝酒
星光岁月
现在可以试管婴儿了让女性自己赚钱,自己怀孕,自己生好了,不劳而获要不得
用户10xxx73
现代男女交往像极了螳螂的缠绵游戏,雄性为了留后代靠近雌性,分分钟还没完事就被吃到渣渣都没了。还是断了念想过好自己吧!
用户10xxx99
分析到点,好文
公平正义
一边是暴力渣男强奸犯一边是洁身自爱受害者你们选谁?
用户14xxx75 回复 04-26 06:15
一边是冲着结婚去的老实男,一边是想着仙人跳的心机女,你们选择谁?
hd97 回复 04-29 21:01
好一个洁身自爱,要钱要彩礼要房子,就是不让你碰
小城市
黄汉钦
在理在理
季节
法律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法官必须依据法律审理案件。
漂流木
纯属瞎扯! 建国后第一部法律是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该法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它的颁布与实施,为新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对推动社会进步和妇女解放具有重要意义。 之后修改更是注重婚姻内的合法权益。 现在你还拿订婚被强奸来说婚姻法问题,是坏到骨子里了。
暗夜 回复 04-26 08:20
法律是法律。执行是执行。法律还规定插入是强奸的要素。。
用户14xxx05
站在共众立场说话,大同案,确实对那男的判的有点冤,不是说男的没有错,是男女双方都有问题,不能只是男的,女的也有目的。
用户33xxx54
必须立法禁止女权主义女法官介入婚姻关系强奸类案件,否则只会助长社会的歪风邪气!
用户10xxx29
说的太对了
用户12xxx63
订婚强奸案确实新奇
Long
因为这点事,送自己对象进去,这种女人应该严格了
猪笼
这篇文章讲到人民大众的心里面去了[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0xxx85
女方为了骗线然后回娘家然后离婚分房产。
乘风
[点赞][点赞][点赞]
中国升斗小民
中国男人用行动反抗,从此只谈恋爱和同居,不结婚。让女权们什么都骗不到。
蓝天 回复 05-06 08:20
钱和手镯2选1,大同案的判决让你难选择
吃贱儿饭
我是男的但也说男方确实做错了。好比货款你付了,合同也签了,交货日期也写明了,但你要先提货,我说房子加个名给你先提货,你不肯然后强行提货,我报警说你抢劫……
光只是幻觉
既然证据确作,为何700多天才二审??为何检方私下商量被告认罪就缓刑??
金刚
[点赞]
过客
查一查大同的女法官有没有接受女方送请的嫌疑!
破茧重生 回复 05-08 22:12
肯定,不过是婚介的礼
“幸福”靠近我
支持男方,女方的仙人跳难道法律没有办法吗
用户13xxx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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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国桢
可耻的判决
Franks360
赞同作者的观点。 我不否认现在是法制的社会,但是,法律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有些事情其实是不用到法律的层面去争辩的。在我们中国过去的传统社会,在官府以外,其实还有乡绅,作为官府维持地方社会秩序的协助和补充。通常,乡绅们是当地的少数几个德高望重的人,他们一般有学识,有经济实力,或者是返乡养老的官员,总之,他们的地方老百姓认可的人,他们通常从地方上的传统和道德层面帮助协调乡里的纠纷,老百姓们也乐于听他们调解,达不成息事宁人的话再告官也不迟。大同这个案子,搁以前是完全可以在乡里解决的。当然,要真搁以前,女方也不可能动这样捞钱的念头。
渺韵野笛
作者站的高,说得透彻!以前很多,包括我自己都只能在边缘摸索,本文说出了事情的本质。
一一
说得好,这是大同案二审判决以后至今为止最有水平的一篇文章了
锋雨同路
对啰,法律应该是暖到人民的心底里,而不是让人民望而生畏。博主说的才是法律的普世价值观
Herokel
本人认为,这是打架,和性无关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变相的增加单身
中国升斗小民
希望中国男人多多进口外国美女,中国的贤妻良母越来越少了。
zzw50十
强奸了
用户10xxx04
好文
冬天不冷
咱文化程度不高,您总结分析绝对正确,为怎点赞
用户16xxx21
说的好
j1313522
支持主播,点赞
直与平
法律保护公序良俗❗❗‼
切切
一篇宣扬正义的文章
用户10xxx99
彩礼么不按法律来,判罚倒是严格按法律来
平凡人
“虽然这些依据尚未上升到国家层面,但并不意味着不合法或者无关紧要。”
巴萨卡
看看判决书再评论,国家定的基调就是这样,咋?你不信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