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男子以每月2500元的价格租了一间门面房开理发店,租期三年,并押了2500元作为设施保证金。一年多后,男子想要关店,便提前一个月找房东协商退租,房东以他单方面解约为由要扣他押金,男子不愿意,房东老公竟冲上来扇了他4个耳光。次日,房东又锁门断电阻止他正常营业,男子无奈报警。谁知,民警却只做出拘留10日,罚款200的处罚。男子不服,告上法庭,二次庭审,竟作出截然不同的判决。 5月6日,石先生向大风新闻记者讲述了自己因为租房纠纷,被房东老公掌掴的遭遇。 石先生是一名理发店老板,2022年9月1日,他看中一家门面,该门面地理位置不错,客流量大,他觉得生意肯定好。 于是,他与女房东陈某签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商定好租期三年,每月租金是2500元,按照季度交费,并交了2500元押金,作为水电和设施保证金。 此外,合同还明确规定,不管哪一方要提前解约,都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双方协商决定。 如果单方面中止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2500元。 手续办妥后,石先生马不停蹄安排装修,很快便搬进门面经营理发店。 刚开始,生意确实不错,但后期大环境越来越差,生意也下滑,所以石先生把客户引流到另一家店,打算关掉这家店。 2024年5月11日,他按照合同约定,在季度租金到期前一个月,找房东陈某协商退租。 谁知,陈某却以他没有租够3年为由,要扣他2500元押金。 石先生不愿意,因为签合同是双方明确约定,这2500元押金只是水电和设施保证金。 他没有拖欠水电费,也没有破坏店内任何设施,并不算是违约,房东没有理由扣他钱。 况且,这年头谁挣钱也不容易,2500也不是小数目。 陈某才不听他解释,就是要扣钱,石先生气得不行,双方吵了起来。 谁知,陈某丈夫卢某突然冲上来,照着石先生的脸扇了四巴掌,石先生的脸顿时火辣辣的,他当场报警。 经过鉴定,他的脸构成轻微伤。 谁知还没等警方处理,第二天陈某竟然擅自将店铺大门反锁,导致石先生无法正常开门营业。 石先生越想越气,他觉得房东欺人太甚,再次报警。 警方赶到现场调解,要求房东打开房门,并且承担锁门期间造成的损失。 房东当着警方的面打开了房门,谁知,他还没消停,次日又故意破坏了电线。石先生是理发店,没有电根本没有经营,石先生再次报警。 5月15日,经过派出所调解,房东表示希望能和解,他愿意赔偿石先生12500元,10000元是打人赔偿,2500元是押金,但要求他三天之内搬离。 既然房东都退让了一步,石先生也不想计较,同意和解,也不打算退房,继续续租。 谁知,等他到派出所办手续时,房东又认为和解费用过高,反悔了,不同意和解。 这出尔反尔的操作让石先生无语至极,既然房东不仁,他也不会再留情面。 2024年5月29日,派出所给卢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金200的处罚。 这个结果石先生无法接受,自己挨了四巴掌,还停业好几天,就值200元,太讽刺了。 于是,他一纸诉状将房东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他3000元停业损失并退还押金2500元。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赔偿的原则是按照实际损失来计算的,石先生主张的停业损失3000元,需要结合其实际收入、停业天数等证据综合判定。 一审法院认定,房东擅自锁门和不恰当行为,导致理发店停业3天,赔偿石先生1000元。 此外,认定石先生退租行为构成违约,房东无需退还押金。 对此判决,石先生表示不服,再次上诉。 《民法典》第562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石先生与陈某的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提前解约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并协商”,石先生按约履行通知义务,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房东陈某以“未租满三年”为由拒绝退还押金,但合同中未约定“未租满租期押金不退”的违约条款,仅约定单方解约需支付违约金2500元。 押金作为履约担保,若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出租人无权扣留。本案中,石先生按约通知解约且未造成实际损失,房东应退还押金。 因此,二审法院通过审理,认为房东无权扣留押金,最终判决房东向石先生退还押金2500元,并赔偿停业损失1000元。(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大风新闻 2025-5-6)
湖北武汉,理发店老板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想退租,没成想竟被房东上门连扇4个大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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