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新闻不知道,看了新闻吓一跳。 以前只知道开车不能跟太近,安全距离要注意。

天翰微雨燕双 2025-05-08 18:25:09

不看新闻不知道,看了新闻吓一跳。 以前只知道开车不能跟太近,安全距离要注意。 现在,人行道上走路也要时刻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否则,钱包可能意外被掏空。 近日,山东青岛的李沧区法院开庭审判了一起行人走路相撞案件,引发网友疑问“安全距离”还能这样用? 60岁的刘大娘,在人行道上一边走路一边跟朋友煲电话粥。 一个不知道多大年龄的王某,也不紧不慢地跟在刘大娘身后。 如果刘大娘和王某朝着同一个方向继续走,那就什么事都没有。 要说后面发生意外,刘大娘是“首功”。 一直向前走着的刘大娘,不知道她在电话里聊到了什么,突然毫无征兆地极快转个身。 好巧不巧,身后跟着的王某一时没反应过来,和刘大娘来了个面对面对对碰。 刘大娘当场撞倒在地上,造成了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的严重后果。 刘大娘怪王某走路跟随的太近,害她受伤,所以要求王某给予赔偿。 王某很委屈,如果是开车出意外撞人,要赔偿想得通。 自己走个路还是被别人撞了,不找对方的麻烦,反过来还要赔别人钱,心里顿时觉得冤,于是拒绝给赔偿。 刘大娘和王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2个人对于赔偿款协商不了。 于是,刘大娘的家人把王某直接告到当地法院。 近日,李沧区法院就“刘大娘走路被撞”案做了审判。 法官调看了2人发生相撞地方的监控,做出如下判定: 刘大娘走路突然转身负主责,身后的王某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负次责,王某赔偿刘大娘70000元。 大家看,走路还会发生碰撞的安全事故,真是生活处处需谨慎啊! 那么,大家觉得王某该不该赔偿刘大娘70000元呢? 素材来源网络侵删 春日生活打卡季 我的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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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4xxx13

用户14xxx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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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20:56

不管谁的责任,反正我的观点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开车我离豪车,出租车,双闪车远点,走路也离老老小小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