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最高达500万 为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省财政厅、省民营经济发展局近日联合发布《省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支持五大方面,最高奖励500万元。自6月1日起施行。
(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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