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大妈转身撞人案!
其实很多人都没说到点上!
我一直有一个疑问,如果大妈转身撞的是树,是电线杆?大妈把自己撞骨折了?这个判罚又会怎么样?
青岛大妈转身撞人事件引发对赔偿问题的广泛讨论。此事件具有突发性,然而赔偿事宜因被撞者是小伙而变得复杂。若换个场景,处理方式或许大相径庭,这反映出赔偿规定界限模糊。
小伙被撞却需赔偿大妈,着实令人难以理解。小伙并未受伤,责任划分却如此结果,与常理中被撞者不应担责的认知相悖,赔偿规定在此显得有失合情。
现行规定对行人与车辆的安全距离有明确要求,却在大妈与行人之间的安全距离方面未发挥作用,呈现出双重标准,这种不合理现象凸显出法律规定不够严谨,存在明显漏洞。
有网友评论说:如果撞树自担后果,撞人却让小伙赔7万,确实不合理。安全距离无法律界定,赔偿应依责任,而非看谁受伤,得重新审视。
微笑的贝壳
央视已经公布视频了都辟谣了,确实是后面的女士没看清把大妈撞倒了,前面的大妈也不是突然转身,是慢慢停下来站在原地,后面走路的29岁的女士注意力只看到了右边,没看到前面,把大妈撞到了,十级伤残没啥异议。自媒体们别光吸引眼球煽动情绪了,也要实事求是才对得起良心啊。
微笑的贝壳 回复 20080313 05-11 13:51
不看路撞到人就是主责?前面老太缓慢转身停住才是因,如果她不是停下在路中央就没有后面的事了,后面女士没完全看路以及走路比较冲导致撞倒别人伤残那是果,为啥她就是主要责任?我劝你没学过法律就别在这判案了,无知不可怕,无知还要判案才可怕。
20080313 回复 05-11 13:32
不看路撞到人还不是主责?
狐狸
用户10xxx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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