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想不通,被别人撞了还被要求赔偿18万? 刚才刷到个视频,说前段时间青岛一老太太,在人行道上边打电话边走路时,突然又转身往回跑,结果撞上了身后的男子摔倒了,导致胯骨骨折。 万万没想到,老太太出院后一纸诉状将那男子告上了法庭,被要求赔偿18万。 而被撞男子更是一头雾水,明明是她撞的我才导致了她自己摔伤,为何要我赔偿18万? 最后经法院调解,以 (行人安全距离法) 要求被撞男子赔偿老太太七万块钱。 明明是老太太撞了男子才自己摔倒受伤,咋还要那男子赔偿呢?实在想不通,对于这事大家怎么看?你们觉得这赔偿合理吗?
青岛的这个判决,将引发极大的争议。在路上走,什么叫做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又应该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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薙的追随
现在各路自媒体出来洗地,一会儿法官表述有误,一会儿变成两个女人,一会儿案件原视频不是发布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