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玉祥撵走溥仪的话语:
今因大清皇帝欲贯彻五族共和之精神,不愿违反民国之各种制度仍存于今日,特将清室优待条件修正如左:
第一条:大清宣统皇帝即日起永远废除皇帝尊号,与中华民国国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切之权利;
第二条:自本条件修正后,民国政府每年补助清室家用五十万元,并特支出二百万元开办贫民工厂,尽先收容旗籍贫民;
第三条:清室应按照原优待条件第三条,即日移出禁宫,以后得自由选择住居,但民国政府仍负保护责任;
第四条:清室之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民国酌设卫兵妥为保护;
第五条:清室私产归清室完全享有,民国政府当为特别保护;其一切公产,应归民国政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