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丨车停桥下躲冰雹致严重拥堵,为什么难构成“紧急避险”?】#躲冰雹致严重拥堵为何难构成紧急避险##所谓避险司机行为难言合理也不合法#首先要回答的是,天桥下停车躲冰雹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可以看到,一些司机为躲避冰雹把车停在天桥下,造成交通拥堵,由此也造成了其他车辆因车速减缓而增加被冰雹砸中的时间或机会。前方车主虽然是在险情时采取的相关行为,但其行为和法律上说的紧急避险不同。紧急避险,是为了保护较大的法益而牺牲较小的法益。此事中,其他车辆被冰雹砸中的时间或机会上升,是被牺牲的法益,与停车司机要保护自身免受冰雹之害的法益相比,很难说会是更小的法益。
冰雹险情来临时,司机把车停在天桥下的自救行为是否合理,则要从另外的视角看,关键在于天桥下空间的用途。极端点来说,若该空间专门用来躲雨或冰雹,那么此公共空间在没有法律规定优先次序的情况下,只能实行先到先得,迟来的司机不得不忍受无处可躲的不便或伤害。类似于一些城市步行道中间有供游客休息的座椅,迟来没坐到的人,只能忍受腿酸等后果。
但天桥下的空间主要是用来通行,而非躲雨等。因此,在车辆并无因故障而无法通行的情形下,如果躲冰雹停车占用道路,从而导致交通拥堵,就不一定合理了。更何况,交通拥堵会进一步导致其他车辆增加了受损的概率。由此可以认为,所谓“避险”司机的行为,既难言合理,也不合法。如此为保护自己利益而损害他人利益,不构成紧急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