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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有2.5万人主动投案、9.1万人主动交代问题。
主动投案是指腐败分子在其违纪违法行为未被纪检监察机关发觉之前,或者虽被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出于自己的自首意愿或悔过之心,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投案,并表明自己愿意接受党纪国法制裁的行为。
主动交代问题则是指在纪检监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或讯问过程中,或者在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腐败分子如实供述纪检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问题的行为。
主动投案的腐败分子,依纪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而主动交代问题虽然不直接等同于自首,但也被视为一种积极的悔罪表现。虽然其性质不如主动投案那么明确,但根据 “坦白从宽”的办案原则,凡是主动如实供述自己问题的腐败分子,也均会获得一定程度的纪法宽宥。
但是,在主动投案或主动交代问题的官员中,也有一些人很“另类”,最终并未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比如近日落马的江西萍乡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罗璇,就是个“另类”,她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