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张女士花了33万在深圳买了一套房,之后就去国外居住了,直到2020年

如梦菲记 2025-05-17 13:46:48

1992年,张女士花了33万在深圳买了一套房,之后就去国外居住了,直到2020年张女士整理资产时才想起自己28年前的这套房产,而当时这套房产估价已经达到了600万。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1992年,张女士在深圳市中心的一处新建小区里,以33万元全款买下了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   那时候深圳刚刚发展起来,房价在全国也不算便宜,但张女士有稳定的收入,工作也处在上升阶段,朋友都说这片区域将来有前景,她也觉得买房是一种稳妥的资产投资。   当时的房产制度还不算完善,房子买下后她没有第一时间办理房产证,准备等装修时一起处理,因为工作繁忙,这件事就被暂时搁置下来。   没过多久,公司有海外项目需要人手,她被调往国外,临走匆忙,房子的装修也没有开始,她心里想着回国后再说,谁知道这一去就十几年。   后来她在国外扎根,生活逐步安定下来,在外成家,事业发展顺利,国内的事就慢慢淡了,那套深圳的房子也渐渐从她的生活里消失了踪影,没有租出去,也没人居住,她甚至一度忘了自己还拥有这样一套房。   直到2020年,她的丈夫去世,张女士年纪已高,决定整理一下两人的遗物和财产,这时她翻出了一份旧文件袋,里面是当年购房时的合同、付款凭证,还有一些早年留下的购房广告。   她拿着文件坐了很久,才想起二十八年前的那笔买卖,她托国内的弟弟帮忙去看看房子的情况,也打听一下现在的房价。   弟弟去了之后给她反馈,说那片小区现在房价差不多是六百万元一套,听完这个数字,她有些恍惚。   弟弟到了小区,发现那套房子早已不是毛坯状态,防盗门和门牌齐全,门口还摆着鞋架和盆栽,看起来像是常住有人,他核对了门牌号和购房合同上的信息,确认就是那套房。   物业表示他们是两年前才开始管理这个小区,之前的情况不清楚,也查不到早期的业主登记,他们无法判断这套房子的产权属于谁,也不能提供任何具体线索。   张女士决定亲自回国,回到深圳后,她设法联系上现在住在房子里的一位中年男子,对方说这套房是他父亲很多年前经人介绍买下的,当时是现金交易,有购房协议,但没有房产证。   张女士随即补办了自己的房产证,并通过律师走法律程序确认产权归属,法院受理案件后,分别对双方提供的合同和证据进行鉴定,最终判定张女士所持的购房资料真实有效,男子所持文件存在伪造痕迹,法院裁定张女士为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要求住户限期搬离。   对方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房子有产权纠纷,是父亲听信中介才买下来的,居住多年,还花了不少钱装修,生活上已经完全依赖这个家。   他希望张女士补偿装修损失,张女士没有同意,她认为对方虽然是受骗者,但房屋自始至终属于自己,装修行为未经她同意,不应由她承担责任。   虽然法院已经做出判决,但执行过程中并不顺利,对方不愿轻易搬出,提出各种要求,在法院的再次协调下,对方才最终同意搬离,并放弃索要装修款的主张。   张女士的弟弟接收了钥匙,房屋最终顺利收回,她决定不再自己使用这套房子,而是将管理权交给弟弟,并委托中介出租,作为退休生活的一份补充收入。   这件事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在深圳房价持续上涨的二十八年里,张女士的这套房产从33万元涨到了约600万元,期间无人管理,但还算幸运,资料尚在,产权未失。   若当初遗失了合同或完全放弃,恐怕结局就不同了,对她而言,这套房产成了一项被遗忘但最终得以兑现的投资,也提醒了更多人,不动产再远也不能任其搁置,更不能放任信息断档不查。   张女士虽失而复得,但整个过程耗费了大量时间与精力,也暴露出旧有房产制度在产权登记、交易安全、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种种漏洞。   如今制度正在逐步健全,但对于每一个业主来说,尽早办理产权、妥善保管文件、定期查看资产状况,始终是最基本的保障手段。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时隔28年,女子想起曾买了套大房子:现值600万!上门一看愣住了…

0 阅读:1448
如梦菲记

如梦菲记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