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见!”在山东泰安,一男子花十几万买的车位,被一辆丰田车占了。男子想让车主挪车,却发现对方留的挪车电话竟是“10086”。好不容易通过车牌号联系上车主,车主态度嚣张,竟让男子提供车位购买合同,还称:“我想停就停,你能怎样?”男子气坏了,直接放大招。
很多人说:只要确定是自己购买的车位。他们既然敢、并且多次停占在私家车位上,那为什么你就不敢把四个轮子卸下呢?停一次下一次,并且要和物业管理的发出警告!
我很反感这样的处理方式,事后可能还要自己切割掉,我建议是找一些腐蚀性的东西,天天洒点,就可以了
只能说现在情况依然在,这么多年针对这样霸占车位,霸座等等破坏公序良俗的事制定太慢了
大家怎么看?
不再乎
一桶屎的事儿,搞得这么麻烦。
我本曹操
首先观察周边是否有摄像头,然后拿起手里的80大锤,然后清理车玻璃,然后回家洗澡睡觉!
流失的芳华
一天下一个零件,
用户11xxx9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车位属于业主的私人财产或使用权范围,侵占他人车位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孟昭斌
买个鬼子车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用户10xxx24
下手不狠惯坏了!
用户14xxx84
这种人太不要脸了,应该明天给他放气
用户1xx86
毛病都是惯下的,但愿这种人不要碰见狠人把命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