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见!”上海,一男子在临终之前立下遗嘱,把自己的所有遗产都留给妻子继承,全家对此也都没有异议,谁知丈夫去世后,妻子继承遗产时,却被告知遗嘱无效,网友:白纸黑字的也能无效?
遗嘱一般来讲都是老一辈人在临终之前的交代,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下,即便是遗嘱给的人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也得按照遗嘱来,但有一种情况却不在这个范围内。
上海一男子在病逝之前,立下了一份遗嘱,表明了自己名下的房产、存款等等全部都归妻子,然而在丈夫死后,妻子准备去办理过户时,却遭到了阻拦。
妻子无奈之下只好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这些遗产全部归自己,可谁知法院却并没有同意妻子的诉求。
原来丈夫和妻子两人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如今已经20岁,但小女儿年仅5岁,尽管两个女儿都没有什么异议,但根据“遗嘱必留份”制度,夫妻俩年仅5岁的女儿必须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否则一旦未来5岁的小女儿生活得不到保障,这份遗产就是她最大的底气,最终妻子同意了房屋的份额由自己和两个女儿共同持有,并且自己作为“儿童权益代表人”,完成了房子的过户。
虽然表面上看丈夫把遗产留给妻子并没有什么错,但是如果妻子真的抛下孩子不管了,那在没有遗产的情况下,这个孩子又该由谁来抚养呢?所以这样做算是一种比较稳妥的方式。
先森
这个判决是好事,可以理解!
wjgsh
感觉这判决有点扯蛋,就算遗嘱有不合理的地方,纠正以后剩余的应该还是按遗嘱来,毕竟遗嘱的意思很明确
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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