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黛最终结局是怎样?“黛死钗嫁”,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

栖鸿看红楼 2024-05-21 15:11:51

在百二十回《红楼梦》中,续书人安排“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宝玉娶宝钗的这个时辰”。当然,一边是“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一边是“薛宝钗出闺成大礼”,一边生离,一边合欢,有着强烈的对比反差。

可是这样一来,宝钗就成了破坏宝黛爱情的第三者,不管怎么撇清。而原作者在第一回中就批判“假拟出男女二人之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这不是自己打嘴吗?

宝黛的结局是分离,“黛死钗嫁”一定会发生,但一定不会是这样发生的。拆散宝黛的,不是宝钗或者哪个“小人”,而一定有着更大的、更不可抗拒的力量。会是什么?我们从作品中找依据。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提到贾家的败落,最主要的表现是“如今的儿孙,竟一代不如一代了”。警幻仙姑转述宁荣二公的话,也提到“运终数尽不可挽回者。故遗之子孙虽多,竟无可以继业”。经济的崩溃也好,仕途的不得意也好,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缺失。

虽然,唯一“略可望成”的宝玉,就成为挽救贾府命运的最后手段。

但宝玉又“禀性乖张,生情怪谲”,对仕途经济相当排斥。怎么挽回呢?“先以情欲声色等事,警其痴顽,或能使彼跳出迷人圈子,然后入于正路”,说白了,就是用美丽的女孩子规劝他,让他“规引入道”。

说到这里,事情已经很明显了:有着“停机德”的宝钗,当然是“规引”宝玉“入道”的最合适的人选。与他心心相映的黛玉,“自幼儿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语”,根本起不到这个作用。

贾府上下“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画者无一”,很少有人考虑得这么长远。而少数考虑长远的几个人,比如探春,又没有权力决定这样的大事。

谁能想到、又有权力做出决策呢?当然是元春。这个为了家族牺牲个人幸福、隐忍而明义的女孩子,也拥有着贾府中最高的地位和权力,虽然她轻易不发言。

端午节赐礼,只有宝玉宝钗的一样,就是一个暗示或者预兆。不过元春不肯明说。当然不能说,宝钗的作用是劝谏,只有耳鬓厮磨、近距离相处,才有规劝宝玉的机会。如果说明了婚姻之意,两人就需要互相回避了,还怎么让宝钗发挥作用?

甚至,如果贾府有新的人才出现,比如贾兰迅速成长起来,或者贾琏凤姐生下了类似于贾珠那样的人才,再或者贾环改邪归正,元春也不介意宝玉做一辈子的富贵闲人,和心爱的黛玉诗情画意吟风弄月。

只有在贾府急遽败落、又没有更可靠的继承人出现的情况下,元春才会逼迫宝玉,为了家族牺牲个人幸福,娶宝钗为妻。

金玉姻缘是为了贾府根本利益,却是元春做出的最后决定。除了元春,谁也不行——见过了“情辞试忙玉”,知道宝玉为黛玉而死,谁敢冒险拆散他们?元春深处后宫,没见过这一幕,才敢下这样的命令。

作品屡次暗示元春暴卒。有的读者把元春之死和宫斗联系起来。其实元春之死是因,不是宫斗的结果:只有临死遗命赐婚,才能让宝玉毫无反抗之力。不然的话,宝玉一听到赐婚“金玉”的命令,一定会拿出他最拿手的生病作为反抗,元春还能看着弟弟病死吗?

赐婚的命令一下,黛玉就会受刺激死亡。她的病在八十回中已经越来越重了,八十回以后还会更加重,一点点刺激就足以要了她的命。所以她的死,是病死,与元春有关,又不能完全怪到元春头上去。

作品中还有个暗示,同性恋爱的小戏子藕官发过这样的议论:“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博得了宝玉的“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

这就是宝玉能接受宝钗的理论基础了:他把死去的黛玉放在心里,作为亡妻,而为了不使“死者反不安”,在现实中又娶了宝钗。

不过,让宝玉娶宝钗,是为了通过宝钗来“规引”宝玉“入于正路”。而宝玉却是“恶劝,此是第一大病也”的,他并不会接受宝钗的意见,更不会改变自己的意志。相反的,劝得太厉害了,宝玉受不了,索性“悬崖撒手”、一走了之。

他接受了宝钗,又抛弃了宝钗。出家逃避,是宝玉的最终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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