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殒命!1人被判刑!2辆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为何这个结果?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4-21 21:05:43

很多电动自行车车主,觉得速度不快、技术不错,所以不仅日常不佩戴安全头盔,更会图省时省力肆意逆行。

去年,北京的方女士为了节约2分钟的一次逆行,造成另一位电动车主殒命,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最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023年9月17日21时左右,北京市西城区的一个十字路口,方女士骑电动自行车接孩子回家,因当时路上车不多,方女士为了节省时间,选择了逆向行驶。在左转时,其与谢女士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监控显示,谢女士没戴头盔,两车相撞后,谢女士脑部着地,失去了意识。被送到医院后,谢女士因为重度颅脑损伤,不幸离世。

仅仅为了节约2分钟,致使一人丧失生命。据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张蕾介绍,被告人方女士是逆向行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被害人谢女士在此次事故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超速行驶,超过了每小时15公里的限速;另一个是后座载有一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车可以载一名12岁以下的人员,谢女士后座载的是一名成年人。在此案中,认定谢女士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时,道路两侧各停着一辆车,属于违停,却恰好挡住了方女士和谢女士的视线。交管部门认定,两辆违停车辆司机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2024年3月19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方女士涉嫌交通肇事罪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方女士犯交通肇事罪,鉴于方女士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家属且取得谅解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两辆路边违停车辆罚款200元。

谢女士家属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两辆违停车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来源 北京交通广播 据法治进行时、北京日报

编辑 谢永利

流程编辑 马晓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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